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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浇灌花朵 助力少年成长
——扶绥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纪实 作者:梁凯 梁金玲 发布时间:2015-10-15 11:47:25
有一种爱,叫无私,有一种爱,叫关怀,有一种爱,叫纠错。近年来,广西扶绥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法官们在青少年维权岗上默默耕耘,不断探索青少年维权的新方法、新途径、新举措,用爱心挽救了一大批失足青少年,筑起一道青少年成长的安全防护栏。 三项理念,筑牢司法关爱墙 未满十七周岁的被告人小浮文化水平低,性格内向。在审理他参与的盗窃案中,法定代理人因病不能参与诉讼,庭前会见时,小浮表示希望远在外地的姐姐能来参加开庭。法官想办法联系到他的姐姐,通知她作为合适成年人参加诉讼。当小浮看到姐姐来开庭时,激动地嚎啕大哭,当庭表示一定改正错误,出去后跟姐姐去打工挣钱给父亲治病。 在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中,扶绥法院刑事审判庭始终坚持 “教育感化、双向维权、挽救为主”三项司法理念,不断提升案件审判质量、效率与效果。通过建立未成年人被告人社会调查制度和庭前会见制度,了解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找准司法教育和感化教育的切入点,使失足少年重树回归社会的信心。对于被害人与被告人均是未成年人的案件,扶绥法院坚持双向维权理念,在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的前提下,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给予被告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呈现暴力化、群体化、低龄化的特点,扶绥法院在审判中注意强化宽严相济、挽救为主的刑事政策的理解与适用,充分体现刑罚个别化,扩大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适用力度,扩大非监禁刑的适用面。近五年来审理的59件79人少审案件,适用非监禁刑的少年犯45人,占少年犯总人数的56.96%;对4人单处罚金,占少年犯总人数的5.06%;对2人免于刑事处罚,占少年犯总人数的2.53% 。 专业保障,温暖失足少年心 在审理的一起抢劫案中,当了解到十六岁的被告人小莫初一未读完便辍学,少年法官决定邀请在教育局任副局长的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在庭审过程中,通过陪审员有针对性的教育,小莫当庭悔罪,表示希望以后有机会回到学校继续读书,好好做人。 为保障少审工作的顺利开展,近年来,扶绥县法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的维护青少年权益领导小组,成立少审合议庭,积极打造专业少审队伍。从2009年开始,少审合议庭就专门指定熟悉未成年人特点、谙熟心理学、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工作的法官承办此类案件,并邀请多名从事妇联、团委、教育、工会工作的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参加该类案件的审理。扶绥法院致力于打造一支爱岗敬业、业务精通且富有爱心的少年审判队伍,按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标准对刑事审判庭进行管理,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关爱保障。 创新举措,编织花朵关爱网 “林某某,你是通过怎样的途径接触到毒品海洛因的?” 2015年5月21日晚,由广西高院、崇左中院、扶绥法院三级法院共同策划指导的“法律同行,助力梦想”走进校园大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扶绥县龙华中学如期举办。在模拟法庭中,学生们扮演庭审法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的角色,将未成年人圆桌审判演绎得生动逼真,赢得了现场2000余名观众的赞赏。 主动深入校园开展法制教育课,提高师生法制意识,从源头预防犯罪。扶绥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少年维权工作中,充分发挥司法能动,积极探索维权新形式。五年来,扶绥法院共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36次,在全县各类学校中上法制课23次,召开法制报告会和家长师生座谈会各15次,受教育青少年学生达万余人次。扶绥法院还先后11次组织部分师生参观少年法庭,参与科技法庭旁听庭审。指导中、小学的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8次,使他们在学习中享受乐趣,在乐趣中把握知识。此外,该院还在刑事审判庭成立青少年维权岗,设立维权热线和QQ群,由少审法官对各类咨询耐心解答,在法院与学校之间架起一座坚实的普法连心桥。 扶绥法院还创新设立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室,聘请具有专业心理辅导师资质的人员辅助开展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疏导教育工作,为其重塑新形象进行心理导航。每年,扶绥县法院还联合社区矫正机构、检察院等部门集中对接受社区矫正的少年犯上法制教育课或者举行座谈会、观看法制微电影方式等进行回访帮教。帮助联系当地企业解决少年犯就业问题,避免少年犯再次走上犯罪道路。 从2009年开始,扶绥法院还与该县塘岸村小学结对子,每年六一期间到该校为“留守儿童”上法制教育课、交流谈心,带去学习用品及书籍,给贫困的“留守儿童”送去慰问金及衣物等。至今,该校毕业的学生均没有出现违法犯罪的现象。 沐浴司法阳光,爱心浇灌花儿成长。扶绥法院刑事审判庭以关爱失足少年、保护教育未成年人、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为己任,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寓教于审,让一颗颗失落的心重燃希望之火,让一朵朵青春之花快乐绽放。 2011年被授予扶绥县“妇女儿童维权岗”,2012年被崇左市授予“妇女儿童维权岗”,2014年被授予崇左市“青少年维权岗” ……近年来,扶绥法院刑事审判庭不断强化未成年人案件审理和维权工作,收获了一个个荣誉。 2010年至2014年,该院共受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59件,判处少年犯79人,其中对45人适用非监禁刑。所判案件无涉案的当事人上访信访,无案件被改判、发回重审,判处罪犯无一重新犯罪,社会效果良好。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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