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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做你隐形的翅膀
——广西龙州县人民法院关爱青少年成长纪事
作者:王冬玲   发布时间:2015-10-16 16:36:48


    每一个孩子都是天使,那些因为家庭变故或者其他原因受到心灵伤害的孩子是翅膀受伤的天使,而那些失足犯错的孩子就是折翼的天使。多年来,广西龙州县人民法院秉承“尊重、关爱、保护”的宗旨,以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为出发点,用爱心温暖青少年,用真情帮教少年犯,全力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做青少年隐形的翅膀,呵护他们在成长的道路上振翅飞翔。

    封存记录圆大学梦

    今年9月的一天,龙州县法院少年法庭的农小兰法官突然收到了一封来自广西某大学的一封信,信是这样写的:“感谢法官姐姐一直以来对我的关心和教育,还帮我封存了犯罪记录,让我清白地回归社会。如今,我已经如愿以偿考上大学,我一定好好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将来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写这封信的人叫小东,两年多前,他因为刺伤同学还在该院少年法庭受审,能否上大学还是个未知数。

    2013年5月8日晚,读高二未满18岁的小东与同学李某在宿舍内因琐事发生争吵,继而血气方刚的两个人打了起来。情急之下失去理智的小东随手拿起一把剪刀向李某身上刺去,将李某的手臂刺伤。当晚,小东在老师陪同下到派出所投案自首。经法医鉴定,李某伤情达到轻伤。

    龙州县法院少年法庭采取圆桌审判的方式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主办该案的农小兰认为小东犯罪只是因为一时冲动,认罪态度较好。在社会调查中,班主任和同学都反映小东学习成绩较好,很有可能考上一所不错的大学。小东对自己的行为非常悔恨,他父母也积极赔偿李某的损失,得到对方谅解。该院依法判处小东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法庭还当庭宣布,对小东涉及犯罪的相关档案记录全部封存,只要其今后没有违法犯罪,其他人就不会知道这个污点,还鼓励他树立自信改过自新,彻底重新做人。判决后,法官多次与学校沟通联系,让小东重返校园继续完成学业,最后让小东以“清白之身”圆了大学梦,开始了新的人生。

    让我来做你的妈妈

    龙州县下冻镇年仅13岁的小红是一个身世可怜的孤女,父母早年双亡,她只能寄居在姑姑家里。由于无人看护,她成了一起强奸案的受害者,心灵受到严重的伤害,变得自闭、忧郁,不愿与人交往。龙州县人民法院妇委会主任、下冻法庭的庭长岑桂枝法官了解她的情况后,2015年3月10日,冒着绵绵的细雨,踏着泥泞的山间小路,来到她的家中看望她。

    在小红姑姑的家里,为了抚慰小红内心的创伤,岑桂枝法官一边抚摸着小红,一边亲切地和小红聊天,问她现在的生活状况,让她忘记那些痛苦的经历,告诉她以后的路还很长,要重新树立信心,生活一定会好起来的。当岑桂枝了解到小红的姑父刚刚因病过世,原本捉襟见肘的家庭又雪上加霜时,就从自己的包里掏出500元塞到小红的姑姑手里,说:“钱你拿着,这个不是代表我们单位,是我个人的绵薄之力,记得要好好生活啊。”小红的姑姑抓着法官的手,顿时热泪盈眶,感激地说:“谢谢!谢谢!小红已经没有亲生妈妈了,但她却有你这个法官妈妈。”

    一直以来,龙州县法院的法官们对于情况特殊的案件未成年人,特别是未成年受害者,积极主动进行回访、疏导,及时消除他们的挫败感、失落感心理,让他们重新振作,阳光生活,彰显法律的温暖和人性。

    模拟法庭小鬼当家

    “龙州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传被告人××到庭。”2015年5月20日,在龙州县第一中学的一间教室里,法槌声刚落,随着小“审判长”用稚嫩、清脆的声音宣布开庭,一场别开生面的模拟法庭就此拉开序幕。

    此次模拟法庭中的“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人民陪审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法警”等十几名角色均由该校的初一年级学生扮演。他们在龙州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们的精心指导下,严格按照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及法庭宣判的庭审流程对案件进行审理。台上的同学们很快融入了角色,上演了一场精彩的法庭秀。

    “庭审”结束后,法官们现场接受同学们的提问,并就“模拟法庭”庭审过程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了详细点评与解答。同学们都纷纷表示,很喜欢这样的模拟法庭体验,让他们深刻地体会到学法、知法、守法的重要性。

    该院刑庭庭长肖伟清说:“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作为法官,我们有责任让每一个孩子健康、快乐的成长。通过开展旁听庭审、法制讲座、知识竞赛、模拟开庭、参观访问等青少年学生喜闻乐见的活动,目的就是进行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一方面教育广大青少年要自重自律,远离违法犯罪;另一方面让他们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不要受到伤害”。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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