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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法院法官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
发布时间:2015-10-19 13:54:41


图为庭审现场。

    本网讯(张文龙 徐明奇)  10月15日上午,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某贪污、受贿一案。庭审时邀请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对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同时,法院要求各业务庭的法官认真旁听案件庭审全过程,这也是镇平县法院开展干警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某犯贪污罪,利用担任镇平县某水库管理局局长(正科级)的职务之便,安排下属用公款给自己家里安装空调、监控设备,为自己购买苹果手机、单反相机、笔记本电脑等物品,共计价值人民币34000元。另指控李某某犯受贿罪,分五次收受下属贿赂共计43000元。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向法庭递交大量证据,以证实被告人犯贪污、受贿罪的事实。法庭充分尊重被告人的辩护权,就检察机关提交的证据控辩双方进行质证、进行了激烈的辩论。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合议案件择日宣判。

    在座的代表、委员以及法官们认真旁听了整个庭审过程,目睹了李某某因一己之贪欲,一步步侵吞单位财产供自己享用,在铁的证据面前低头认罪,在晚年之时面临牢狱之灾的情景。旁听的法官们都深受震动,大家表示吸取被告人李某某的教训,在日常工作中慎用自己的权利,控制自己及亲属的私欲,做到防微杜渐,廉政高压线坚决不触碰。用好手中的权利,坚持廉政、勤政、公正司法,服务好党和人民的司法事业。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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