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邕宁法院巧断邻里纠纷 请居民物业人员旁听
发布时间:2015-10-08 11:01:29


图为庭审现场

    本网讯(韦玮)  9月29日,广西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相邻权的民事纠纷案件,除邀请人大代表、律师代表到场进行司法监督。考虑到原被告双方是邻居,对解决小区此类纠纷有示范作用,邕宁法院还邀请了该小区的居民代表以及物业公司旁听庭审,以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

    该案原被告属邻居,共用楼内过道,原告及家人出入须经过被告家门口。被告于今年7月初,擅自将原本向内开的入户门改为向外开,在开门时挡住通道,致使过道仅剩余20cm左右通行。原告认为被告擅自将入户门改为向外开的行为,一是阻碍了原告家人的正常通行;二是当入户门朝外打开,被告看不见通道行人状况,可能在开门时产生撞伤行人等意外发生;三是发生消防事故时,阻碍了原本通常的逃生通道,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将入户门恢复为向内开的原状。庭上,原被告均当庭表示愿意接受法官提出的调解方案,被告亦承诺一周内进行整改。

    旁听的小区居民们也感触颇多,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庭审旁听和法制教育,不仅强化了居民们的法律意识,促进社区和谐稳定,也学会了遇事找法,理性、依法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直以来,针对离婚、继承、相邻纠纷等较常见的民事纠纷,邕宁区法院以人民法庭、巡回法庭为依托,引导多方进入法律框架内,联合调解,解决问题。此外,对于一些路途遥远、诉讼不方便的困难群众、残障群众,或者一些具有法律教育意义的案件,还将法庭搬到村委会、社区或当事人家门口,让群众了解司法,见证司法,真切感受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实现“庭审来到家门口,调处答疑在家头”的实效。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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