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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法院庭审教育敲响廉政警钟
发布时间:2015-10-16 11:33:12


图为庭审现场。

    本网讯(宁蓝柳)  10月14日上午9时,广西灵山县人民法院大审判庭内座无虚席,灵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源标、黄昌明犯滥用职权、受贿、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在此开庭。县政府部门、各镇政府、单位、企业主要领导、乡镇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共200多人到庭旁听。

    为确保案件的审理公平、公正、公开,灵山法院庭前主动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庭旁听,现场监督司法。庭审现场的证据展示、法庭辩论让旁听人员直观地了解被告人的犯罪过程。庭审结束后,旁听庭审的干部纷纷表示,这次旁听过程以案为警示,敲响了廉政警钟,帮助党员干部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道德防线,告诫大家要远离违法犯罪的“高压线”,廉洁从政,秉公办事。

    近年来,灵山县人民法院立足审判实践,充分普法职能,不断创新廉政教育模式,与县纪检共建反腐工作新平台,把职务犯罪庭审建设成为反腐倡廉教育重要课堂,大力推行阳光司法。据悉,仅2015年,灵山法院共开展廉政庭审教育3次,邀请各单位党员干部接受庭审约达600人,为深入推进全县反腐倡廉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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