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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台区法院开展一系列校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15-09-28 15:58:10


普法宣传进校园。

    本网讯(杜彦)  为增强在校生法制观念,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9月21日至25日,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工科长宫建军先后来到金台中学、蟠龙二中等学校,开展了一系列校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在校园普法教育讲座上,宫建军从学生们的生理和心理特点谈起,结合具体的事例给同学们分析讲解了如何在生活中保护自己,自尊自爱,注意自己平时的举止和作为。用法院真实案例教导学生如何远离危险,远离犯罪,告诫广大学生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和安全。希望同学们做到“五慎”:要慎言,洁身自好,不要参与到一些无谓的犯罪中去;要慎行,做一个正直的人,不能恃强凌弱,不要好勇斗狠;要慎友,交朋友要谨慎,建立一个健康向上的交友圈;要慎独,加强自我控制力,避免独处时做出违法乱纪的事情;要慎网,有辨别是非的能力,健康理性上网,远离不健康信息内容。通过引导同学们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进一步增强了大家的法制观念,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生动的解说赢得了阵阵掌声。

    参加讲座的师生们纷纷表示,这次法制教育的形式生动,内容丰富,大家学习以后印象深刻,很受教育,效果非常好。特别是结合青少年受侵害及青少年犯罪案件,向大家重点讲述了自我保护及日常安全知识,大家受益匪浅。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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