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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法院“四个转变”完善农村法制宣传机制
发布时间:2015-01-26 09:36:48
本网讯(李小恋) 为助推依法治县,建设法治泰宁,提高全民法制意识,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成立法律宣传志愿组,化传统的被动宣传方式动为主动,转变从理论提高为理论指导与实践结合,转变广泛覆盖为开展专项辅导,转变传统单一的上街摆摊式宣传为依靠科技信息的先进手段多元化宣传。 该院深入开展“一村一联络点一联络员”活动,法律宣传志愿者自觉定期定点巡回坐堂问诊,解答农民日常法律问题1000多个。 改变以往简单的法律理论知识宣传为选取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法明理的方式,深入结合法律实践案件,在村居民巷间开展巡回审判,把法庭搬到家门口,为出行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便利。 结合农村矛盾纠纷、法律需求的特点,着重对婚姻家庭继承法、物权法、民法等与农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方面开展专项宣传,提高法制宣传的针对性。 摆脱单一的送法上街下乡的摆摊式宣传,综合利用微博微信微电影、互联网、手机短信等科技手段,实现法制宣传同步信息化。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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