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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法院:院长开庭常态化 助审判质效提升
发布时间:2015-09-24 16:39:34


    本网讯(高方方)  “现在宣布开庭……”9月22日上午10点,随着法槌的敲响,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发群担任审判长,公开审理两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为了充分优化审判资源、提高审判质效,缓解一线审判压力,加快办案进度,金水区法院专门下发了《关于院长、副院长审理案件的规定》。今后,金水法院院长、副院长、其他党组成员除参加审判委员会审理案件以外,将亲自担任承办人,参加合议庭或者担任独任法官审理案件。院长每年办案10件,副院长及其他党组成员不得少于20件。

    院长、副院长回归一线,开庭审理案件,能够充分调动法官的工作热情,缓解金水法院长期以来“案多人少”的局面,有效推动审判质效的全面提升。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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