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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法院院长主持联动调解 田间化解纠纷
发布时间:2015-08-27 10:15:41
本网讯(韦登会 梁越峰) 2015年8月25日,广西大新县人民法院在陈晓程院长主持下,联合大新县水利局技术员、龙门乡政府领导由案件主办法官梁法官带领深入龙门村龙内屯开展联动调解工作,成功化解原告麻某与龙内屯人饮工程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麻某于2011年11月与龙内屯签订打井协议,由麻某负责为龙内屯打深层水井一口,解决龙内屯人畜饮水与日常生活用水问题。协议规定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全部工程款,麻某于2012年1月完工。2014年1月底,龙内屯经试抽水验收水井,但由于水井位于水田间,长时间抽水后水田的地表水下渗,龙内屯村民担心井水受水田地表水的污染一直不敢饮用,故拒绝支付麻某工程款2万余元,麻某多次追讨无果于今年3月起诉至法院。 因案件涉及龙内屯全体村民的饮水安全,本案受理后陈院长高度重视,多次参与调解工作。2015年8月25日,陈院长联合大新县水利局技术人员、龙门乡政府领导等召集原告麻某和龙内屯村民代表到水井所在地现场调解。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由原告麻某在水利局的技术指导下对水井进行修缮,被告在修缮工程完工后即一次性支付麻某工程款。 调解结束后,原、被告双方表示对调解结果很满意,对到场的领导和案件主办法官充分肯定。本案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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