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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高院60年:判重如山 不懈追求公平正义
——记乌市中级人民法院走过的风雨历程
作者:黄永 叶子   发布时间:2015-09-22 15:07:41


    六十年为一轮回,国人称之为一“甲子”。六十年,在历史长河中或许只是短暂一瞬,但在乌市法院奋斗的轨迹里,六十年却是最珍贵的画卷。

     ——破冰

    画卷翻到1949年9月。

    彼时,迪化市(今乌鲁木齐)和平解放,废除了旧的司法制度。1950年3月,市政府和省法院正式接管了“迪化地方法院”,后改为“迪化市人民法院”;1954年,迪化市人民法院更名为乌鲁木齐市人民法院;1956年9月又改建为乌市中级人民法院。

    1961年,乌市七区一县成立法院。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启动了法制建设的破冰之旅。

    1985年至1991年,随着《民法通则》、《行政诉讼法》等各项法律法规的陆续颁布,全市两级法院各项审判业务全面开展,经济审判庭、执行庭、行政庭、法医室、政策研究室于此期间相继成立,法院各项业务都有突破性进展。

     ——起航

    画卷徐徐展开。2010年9月19日,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视察指导乌市中级人民法院,亲笔题词,写下了“判重如山”四个大字。

    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明确要把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作为新疆工作方针,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对推进依法治疆作了全面部署。

    目前,全市两级法院的法官队伍已从最初的几十人,壮大到了今天的六百多人,总人数达到了1300多人,成为首府公平正义的守护者。乌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被最高人民法院记“集体一等功”、并荣获“全国优秀法院”,获得了“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法院”等荣誉称号。全市法院构建起高校法官教学实践、法官全员培训、专业化培训的“三位一体”模式,选派法官到高校深造,邀请国内著名专家学者及最高法院法官来乌授学,与高校开展课题调研活动,建立清华大学首个法官网络学院,使法官队伍始终立于理论前沿,为办好每一个案件奠定坚实的基础。

    强化法官队伍的廉政建设,建立职务犯罪旁听、诫勉谈话、家人廉政联系等制度,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设立拍卖大厅,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构建起法官队伍反腐倡廉的坚强防线。

    从热心公益的全国最美基层法官提名者“熊猫血法官”帕丽旦和擅长双语案件审理的全区最美基层法官古丽米热,到铁面无私的“全市优秀人才”法官王斌,再到情系失足少年的“法官妈妈”高玉凤――近年来,乌市法院系统在全市、全区乃至全国有影响、有担当的模范法官不断涌现。

    2015年5月,自治区党委常委、乌昌党委书记、市委书记朱海仑对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司法改革工作给予肯定并作出批示:“改革及多项工作都值得总结推广。”

     ——亮剑

    首府稳则全疆稳,全疆稳则全国稳。

    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审理重大暴恐案件为抓手,严厉打击“三股势力”犯罪,着力在“快、狠、准”上下功夫,发挥刑事审判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在维护新疆和首府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上取得了阶段性战果。其中,乌鲁木齐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关注的北京“10•28”、乌鲁木齐“4•30”“5•22”暴力恐怖袭击案和伊力哈木•土赫提分裂国家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法律尊严。广大法官及干警加快案件审理进程,严格法律适用和量刑标准,确保打狠、打准,打出了声威。

    严抓审判工作的同时,乌市中级人民法院还从点滴做起,全心全意司法为民。

    目前,网上诉讼服务中心、政务管理诉讼服务司法公开三大自助查询平台等社会化的便民服务、温馨调解区、法官导诉、法官信箱、一站式的诉讼服务……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服务成为乌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为民、服务群众的一个缩影。

    去年1月,乌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疆率先开通“12368”网络、短信诉讼服务热线;今年1月,实现了与最高人民法院远程视频接访;今年5月完成了执行工作“总对总”、“点对点”的指挥与查控系统建设,为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提供“线下大厅、线上网站、热线电话”的全方位诉讼服务,降低了老百姓诉讼成本。

    2009年在全国首推裁判文书上网被评为当年“全区十大法治事件”;2010年起推行庭审案件网上在线直播;2011年推行上诉案件网上移送;2012年打造数字化法庭,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2013年全面推行电子卷宗审理;2014年实现庭审直播每日“五网同步直播”,减刑假释案件率先实现裁判文书与庭审直播100%公开;2015年建成实现态势分析和综合运用的大数据中心……

    如今,乌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全面迈入互联网+的新媒体及信息技术时代,实现了“智慧型法院”、“阳光化法院”的全面构建。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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