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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司法满意度 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作者:时小云 发布时间:2014-04-16 14:29:14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坚持群众路线提出了更高的目标要求。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四川省高级法院把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作为“走基层、转作风”的落脚点,全面落实各项司法为民、利民、便民举措,着力提高广大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力求取得实效。 一、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诉讼难题专项治理 针对个别窗口单位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等问题,四川省高级法院制定出台“作风建设四项要求”、《立案信访窗口作风建设工作要求》等规定,重点整治对群众“冷硬横推”、庭审不规范和“庸懒散”现象。针对“年底不收案、不立案”等现象,在各级法院设立投诉电话,对被投诉不立案的,立即进行检查,并与所在法院的案件质效考核挂钩。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诉讼难”等问题,因地制宜地开展节假日预约办案、巡回办案、网上立案、网上办案等,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方便群众诉讼。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大力推进执行公开平台建设,在全省22个中院188个基层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的执行事务服务窗口,运行“四川法院执行网”,开通执行专线电话,运用12368短信平台,2013年全省法院执行标的到位率同比提升了7.76个百分点。针对司法不公、不廉问题,梳理群众意见、举报线索和在司法巡查、案件评查、舆情反映中发现的线索,组织专门力量一查到底,查处违纪违法人员4人。 二、从群众最关心的地方做起,深入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审判 在全省法院开展了拖欠民工工资专项审判、专项执行活动,充分发挥执行联动威慑机制作用,通过公开曝光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执行救助等多种措施,集中快审快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200多件,集中执行一批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案件、拖欠工程款等案件,及时维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开展“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打击两抢犯罪和盗窃、诈骗犯罪”等专项行动,与公安、检察机关密切配合,从严打击制假售假、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以及岁末年初多发高发的抢劫、入室盗窃、诈骗等犯罪活动,积极推进平安四川、法治四川建设。开展“司法大拜年”活动,全省法院在春节期间集中审理涉民生案件5377件,集中执行涉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案件6252件,为当事人兑现工资近6亿元。开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专项行动,认真排查涉诉信访积案,2013年省法院化解疑难信访案件3850余件。 三、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入手,不断创新司法便民利民工作新机制 在全省法院建立完善“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把分散在各业务部门的诉前、诉中和诉后的各项诉讼事务,集中推向前台现场办理,确保群众打官司方便快捷。着力打造“阳光司法”,依托信息化办案系统,执行信息查询系统,落实法律文书公开,推行网上立案、网上查询、网上答疑等,深化审判公开和流程公开。大力推行类型化诉讼服务,在城市探索建立以互联网、手机短信为载体的信息化网上诉讼服务模式,在农村、边远地区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在案件多发地区建立法官工作站,开展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拓宽司法救助渠道,提供诉讼费减免“绿色通道”,建立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已为困难群众减、免、缓诉讼费45万元,司法救助帮扶困难群众133万元。 (作者单位: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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