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内黄县法院院长带头办案执结一起“骨头案”
发布时间:2015-09-15 09:59:51
本网讯(王继芳 刘军伟) 按照“百日攻坚执行会战”实施方案的要求,河南省内黄县法院院长李长奉带头亲自办理骨头案,经过不懈努力和有效协调,在陆村乡党委、政府的积极配合下,一起困扰内黄县法院四年的执行积案得以事了案结。 申请执行人梁立文系内黄县六村乡破车口村人,1995年承包六村乡破车口村七亩羊场土地,但没有签订书面承包合同,2010年破车口村委会将上述土地收回并发包给该村村民王清伟,签订有土地承包合同。由此形成诉讼,经安阳市两级法院两审终审,判决被告六村乡破车口村委会于判决生效后20日内将本案争议所涉羊场7亩土地继续交梁立文承包使用。原告梁立文于2012年3月19日申请执行。因破车口村委会已将争议土地发包给案外人王清伟,造成无法执行。四年来,申请执行人梁立文多次赴京、进省、到市上访。执行攻坚百日会战后活动开展后,李长奉院长亲自办理该案,多次到六村乡和破车口村了解情况,寻求该案执行的突破口。经多方协调,在陆村乡党委、政府的积极配合下,9月14日梁立文与破车口村委会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现已履行完毕。至此,这起困扰内黄县法院数年的骨头案得以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
吕东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