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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法院巧借微信缓解“送达难”
发布时间:2015-09-09 14:42:24
本网讯(张江枢) “王某,你好!我院已经依法受理何某诉你离婚一案。鉴于你外出,本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87条规定,以微信的方式向你送达开庭传票,你是否同意?同意请回复。”9月6日,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向当事人王某发送了一条微信。很快,便收到了王某的同意回复,整个送达过程前后不足10分钟。 该院政治处主任谢晓慧介绍说,以微信送达传票的方式在该院尚属首次。《民事诉讼法》第87条规定,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微信送达法律文书的优势越发明显,不仅大大节约了诉讼成本及审判资源,而且可以有效缓解“送达难”问题。 据悉,今年以来,营山法院巧借现代通讯、网络手段,先后开通手机报、官方微博和短信平台,向群众发送法律小知识、法院动态和微博庭审同步直播,以及向当事人发送审执进展情况等内容,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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