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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谷法院启动网上公告送达模式提高办案效率
发布时间:2015-08-21 15:55:05


    本网讯(王希玉 李彬 葛瑾)  “在门户网站上设置公告送达专栏,减轻了诉讼负担,办案效率高,我们当事人都很认可……”近日,山东省阳谷县人民法院在门户网站开辟“公告送达”专栏,以降低公告成本,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获得当事人好评。

    针对公告案件逐年增多的问题,该院结合新民诉法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的规定,研究决定在该院门户网站开辟“公告送达”专栏。通过在门户网站开展公告送达工作,相对于报纸公告节省了投送、排版、印刷以及收集工序时间,减轻了当事人诉讼成本,提高了办案效率效果。截至目前,该院在门户网站公告送达栏目已发公告104条,承办法官和当事人均表示门户网站公告送达模式方便、快捷、成本低,效果好。

    目前,随着基层法院受理案件数量不断增多,公告送达的适用率大幅度提高,在适用公告送达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效率低、时间长等问题,法官手中案子判不出去、当事人权益不能及时维护。为进一步加强司法便民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切实提高办案效率,该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便民工作提高办案效率的若干意见》。在相继推出“分头受理、集中审核”立案登记制、提高简易程序适用率、执行手机短信平台等举措后,该院又改进了公告送达方式,明确规定:公告送达依法采用在法院政务网站刊登送达公告和在法院的公告栏与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三种方式一并进行;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在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应在受送达人住宅和其所在村(居)委会、社区公告栏均予张贴,同时向其未同住父母或成年子女书面告知,尽可能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在法院政务网站刊登送达公告的应打印公告网页,在法院的公告栏与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的应拍照、录像,制作照片或光盘附卷。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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