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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市区法院:推行新举措 解决“送达难”
发布时间:2015-09-07 14:38:58
本网讯(李莉) 自2015年5月1日立案登记制度实施以来,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2570件,较去年同期增长16.08%,立案方式的变化也给送达带来新的问题:部分当事人为立案而向法院提供被告不准确的或虚假的住址,使法院的送达效率大为降低,也极易违反地域管辖的原则。为应对送达出现的问题、提高送达效率,新市区人民法院采取多项措施。 一是建立立审沟通机制。树立立审一盘棋观念,审判庭发现立案时出现的问题,及时向立案庭反映,统一材料审核标准,如当事人立案时要提供对方的住所地址、联系电话、从业地点等,避免不加审核一立了之,给送达审理带来困难。 二是发挥社区司法联络员的作用。通过司法联络员掌握当事人居住住址、电话等信息的变化情况,并对法院的送达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社区等其他基层单位对帮助联络当事人和留置送达的见证都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 三是利用信息技术,尝试新的送达方法。在司法实践过程中,部分受送达人并非下落不明,而是为逃避法律责任,拒不签收或故意躲避送达,部分当事人不懂法律程序,认为签收就意味着要承担法律责任从而拒收法律文书;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该院利用手机短信、录音电话、执法记录仪等方式适度突破、细化送达方式,拓展送达渠道,并向受送达人进行法律宣传,增强其主动接受法律文书的自觉性。 四是完善送达机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律文书制作出后要及时给当事人送达,避免久拖不决使得当事人失去联络;送达时,要打破8小时工作制,合理安排送达时间,利用早晨、中午、晚上的时间送达,打好时间差,必要时该院派出法警陪同送达,保证了干警人身安全的同时也提高了送达效率;还要充分发挥原告的协助作用,经法院查找仍无法送达的,告知原告协助送达。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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