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渭源法院巧用手机短信有效缓解送达难题
发布时间:2015-05-18 10:38:38
本网讯(魏红霞) 近日,甘肃省渭源县人民法院民二庭率先使用“短信送达”方式,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在电话联系通当事人张某并确认其手机号码后,采用手机短信的方式向其送达法律文书,短信发送成功后,将短信送达的内容及发送报告拍照、打印后存档,作为送达凭证。 2015年2月4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口信、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传唤双方当事人、通知证人和送达裁判文书以外的诉讼文书。据此,渭源法院民二庭巧用短信送达这种无时间、无空间限制的新型送达方式,即时、便捷地向这起简易程序案件的当事人完成了有效送达。 事后,承办法官表示,在通讯技术极其发达的今天,短信送达作为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送达方式的有效补充,成功缩短了送达时间和办案周期,今后会继续进行这方面的有益尝试,进一步缓解送达难题,节约司法资源,全面提升案件审理效率。 责任编辑:
吕东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