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临澧法院坚持“五与”提高纠纷化解能力
发布时间:2015-09-06 14:11:56


    本网讯(鄢澧舫 肖富胜)  今年以来,湖南临澧县法院坚持“五与”,大力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充分接受代表委员监督,着力提高纠纷化解能力,为维护公平正义,实现辖区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提供有力保障,收到了一定的效果。

  与便民诉讼网络相结合。该院建立乡镇审判执行工作联络站,覆盖全县18个乡镇区,并以审判执行工作联络站为依托,构建“一片一院长、一乡一法官”的网格化纠纷化解网络。加强与当地乡镇、综治委的对接联系,对接法官每月深入乡镇、社区开展“庭审进乡镇”、“法官进社区”等活动,由当地基层组织发动群众积极旁听庭审,现场普及法律知识、讲授调解方法。1-8月,对接法官调处纠纷28件,现场培训人民调解员19人次,指导化解纠纷17件。

  与诉讼服务中心相结合。该院将纠纷化解关口前移,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诉前调解室,实现纠纷分流。由一名民事审判经验丰富、调节艺术高超的老法官担任调解员,负责诉前调解和信访处理。设立便民诉讼工作室,依托便民联络QQ群、微博微信、门户网站等网上诉讼服务平台,探索建立在线纠纷化解机制,通过释法明理,引导当事人消除分歧,正确维权。今年以来已诉前调解纠纷12件。

  与联动联调相结合。该院加大诉调对接力度,建立类型化纠纷协调处理机制。与金融、社保、交警、保险、卫生、妇联等机关企业建立了金融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医疗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5大类别的纠纷联动化解平台,进一步拓宽纠纷化解渠道,提高纠纷化解效率。今年以来各诉调对接平台调处纠纷263件。

   与司法确认制度相结合。该院促进司法程序与社会救济相衔接,通过司法确认程序,对符合法律规定的人民调解协议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巩固人民调解组织的工作成果。对人民调解等制度和机构运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制约性因素,积极发出司法建议,引导人民调解和其他非诉调解组织规范运作,使纠纷化解能力不断提高。今年以来已作出人民调解司法确认4件。

  与接受代表委员监督相结合。该院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缘广、威望高等优势,由院领导、中层骨干 “一对一”对接联系各乡镇人大主席、政协联络处主任及其他代表、委员,邀请其参与并监督纠纷调处工作,从根源上化解纠纷,增进其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1-8月,代表、委员参与纠纷调处,有效化解纠纷32件次。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5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