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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州法院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专项执行见实效
发布时间:2015-09-02 11:34:41


    本网讯(徐鸿进 王春兰)  近日,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集合13个派出法庭力量,开展为期一周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此次活动涉及辖区内9个乡镇,共执结或部分执结案件19件,总计执行社会抚养费30余万元。

    一是加强联动,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襄州法院积极向区委、区政府、区政法委汇报,并召开了区法院、区卫计局、各乡镇党委政府等参与的协调会议,拟定联动协作执行工作事宜。在此基础上,襄州法院制定《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方案》,就专项执行的具体时间、各部门职能分工、执行设备配备、规范执行程序等内容作出统一部署。执行过程中,各乡镇计生办、派出所及各村镇村委会、居委会相关人员积极协助,为专项执行活动提供了充足的人力和后勤保障。

    二是周密部署,集中力量投入专项执行。鉴于此次执行点多面广,而人民法庭更为贴近基层的实际,襄州法院决定,一方面以13个法庭为主力,分三个片区进行执行。整个执行活动,由执行局副局长分区带队参与执行,法警大队提供警力保障。另一方面,由各片区就本区域内被执行对象进行摸底排查,明确重点被执行对象,并针对各被执行人特点,慎重拟定强制执行策略,确保专项执行有的放矢。此次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得到法庭干警积极响应,如石桥法庭何健兵同志去年刚做完心脏手术,仍然冒着高温全程参与专项执行活动。

    三是因案制宜,用足用活各项强制措施。此次专项执行活动以集中查封、扣押、搜查为主,对于有能力拒不履行以及暴力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实施司法拘留。活动中共采取搜查措施10次,司法拘留12人,其中因被执行人有能力而拒不履行被拘留的8人,因以暴力或其他手段抗拒执行而被拘留的4人。如峪山镇被执行人郭某,拒不履行征收决定,在法院强制执行时用头撞破警车玻璃。执行人员果敢制止了其自伤自残行为,依法对其实施司法拘留。后经批评教育,郭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履行了义务。

    四是温情感化,用人文关怀巧解执行难题。因被执行对象大多家庭经济条件差,抵触情绪较大,执行开展困难重重。各片区干警在执行过程中,注重用人情法理释解当事人抵触情绪。如在襄北片区,两名被执行人不听劝阻,拒不履行征收决定,并赌气将自己的小孩遗弃在法庭。该片区牵头人、古驿法庭庭长孙安军和伙牌法庭庭长叶飞第一时间承担起照顾小孩的重担。两名同志的举动深深地感动了小孩的父母,最后该案得以顺利执行。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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