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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推诿拒付劳动报酬被农民工起诉讨薪
发布时间:2015-09-01 15:21:36


    本网讯(廖长春)  农民工为包工头承包的工地建房后,包工头未及时支付工资且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诿,农民工无奈之下只得诉至法院维权。8月31日,福建省泰宁县法院审结了这起劳务合同纠纷案,判决被告李立文向原告邓荣勤支付劳动报酬5000元。

    2014年8月,被告雇原告到被告承包的工地建房,2014年12月,原、被告双方经结算,被告共欠原告工资款5000元,并向原告出具欠条一份。之后,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诿。为此,原告以被告欠其工资款5000元未还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偿还工资5000元,并承担案件诉讼费。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为被告承包的工地建房,双方形成劳务合同关系。经双方结算,被告尚欠原告报酬5000元,有被告向原告出具的欠条为凭,双方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报酬的诉讼请求,应予以支持。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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