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希玉 赵云) 近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受到通报表彰。据悉,这是聊城中院法警支队继2005年-2015年、2013年分别被评为“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法院司法警察体能达标先进单位”之后再获殊荣。
多年来,聊城中院法警支队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和省法院法警总队的指导下,坚持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凝心聚力,全力拼搏,不断推进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出色地完成了法院各种警务保障工作,为全市法院顺利完成审判执行工作任务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去年以来,该法警支队共出动警力6000余人次,完成各类案件审判值庭任务238场次,押解看管刑事犯罪嫌疑人349人次,执行死刑4次8人;及时对各类当事人进行身份查验和安检2万余人次,按规定阻止不应当进入审判场所的人员1200余人次,查出限制物品33件、管制物品32件(次),均予以妥善处理;处置无理缠诉事件84人次,完成拘传任务4次,完成最高法院接访任务3次,完成最高法院看管任务1次。该法警支队坚持严格落实正式干警24小时值班制度,连续多年未发生一起警务安全责任事故,确保了全市法院机关内部安全无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