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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法院灵地法庭蝉联省级“青年文明号”
发布时间:2015-08-11 16:12:17
本网讯(熊中文) 近日,福建省清流县人民法院灵地法庭被共青团福建省委、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省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这是灵地法庭连续第二次获此殊荣。 灵地法庭现有干警员工5人,平均年龄30.5周岁,有法律本科学历4人,具有较高的法学理论水平,是一支综合素质较高的青年队伍。近年来,灵地法庭以开展“青年文明号”活动为载体,着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司法服务能力,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得到了当地群众和党政机关的充分肯定,先后获得“先进基层党组织”、“指导人民调解先进集体”等荣誉。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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