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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彦明到天津海事法院秦皇岛审判庭慰问调研
发布时间:2015-08-20 16:20:57


    本网讯  8月17日上午,河北高院院长卫彦明到天津海事法院秦皇岛审判庭慰问调研。卫彦明院长首先详细询问了天津港“8·12”特大火灾爆炸事故中天津海事法院和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以及干警受损、受伤情况,并通过秦皇岛审判庭向事故中受伤的干警及其家属转达慰问,向积极投入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的法院干警致以崇高敬意。

  调研期间,卫彦明参观了天津海事法院秦皇岛审判庭立案信访大厅、数字科技法庭、视频会议室和干警办公室等场所,听取了审判庭陈顺平庭长的简要工作情况汇报。卫院长指出,在当前全面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两大国家战略实施进程中,河北和天津两地法院肩负着重要职责,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国家战略实施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一要高度重视,协调配合,推动形成法治统一的司法环境。“一带一路”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国家战略层面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意义深刻,影响深远。河北和天津位居两大国家战略的契合点,共同承担着拱卫首都安全、疏解非首都功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一系列政治责任和工作任务。两地法院要努力适应国家战略需要,从各地区实际出发,遵循司法规律,畅通法律适用标准和裁判尺度的沟通和协商渠道,确保同类案件法律适用基本统一、裁判尺度基本相同、处理结果基本一致,努力营造法治统一的司法环境。二要大胆尝试,加强研判,探索各地法院不同类型案件跨区域集中审理新模式。根据各地法院不同区位特点,做好区域性案件情况的调查研究和分析研判,根据各地区案件数量、类型、特点差异,发挥各自审判优势,尝试探索涉及海事海商、知识产权等不同类型案件跨区域集中审理。同时要加强各地法院信息共享,积极应对、妥善解决可能发生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三要加强交流,互学互鉴,提高案件审理水平和审判质量。当前,河北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最高法院多元纠纷解决方式改革和人民陪审员改革等重大改革部署,取得一定成效。传统民事家事案件采取多元调解、诉前化解的工作模式,不仅适用于广大农村,同样适用于渔村渔民涉及标的额较小的船舶碰撞、渔船承包和养殖损害赔偿等海事纠纷。发生矛盾可先由所在乡镇进行化解,调解不成移送海事法院审理,既方便群众解决问题,又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要从渔政、港监、港务和船厂等单位选配好人民陪审员,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协调联动,形成合力,促进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最后,卫彦明要求秦皇岛中院和开发区法院要尽好地主之谊,进一步加大对天津海事法院秦皇岛审判庭的支持力度,从工作、生活和安保等各发面竭力满足其需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促进天津海事法院秦皇岛审判庭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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