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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夙愿一朝了 六旬老汉领款笑
发布时间:2015-08-21 11:58:17


图为执行人领取钱款

    本网讯(林芸)  “感谢法院帮我追回这笔货款,让我这二十六年的夙愿终得如愿以偿!”这是一位从广东归来的老人对广西苍梧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的感激之言。

    此事要从1989年说起。被执行人李某升向申请人李某才购买带锯一台,价款2000元,李某升提货后只交了200元,就一直欠款不付。李某才于1992年11月向法院起诉,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被执行人李某升向申请人李某才偿还货款1800元,利息300元。可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李某升一直没有履行还款义务。申请人李某才向本院申请执行。由于当事人一直外出务工,流动性大,致使该案一直未能执行。

    在2015年5月,全国大立案期间,申请人再次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苍梧县法院执行局林法官接到该案后,迅速前往被执行人家送达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家住沙头镇深塘村,这是偏远的小山村,执行法官一行驱车从县城到被执行人家已花去了6个多小时。这时,大家已经饥肠辘辘,但被执行人又不在家,听说是入深山伐木去了,不知何时才回家。执行法官只有留置送达执行材料,让被执行人家属通知其与法院联系。限定的执行期到了,被执行人仍没有联系法官,法官只有又一次去到被执行人家中。这次被执行人在办白事,大家都不好打扰,执行法官又无功而返。第三次,执行法官再次来到被执行人家,被执行人仍不在家,但其家属终于愿意把被执行人的电话给法官。法官在电话中与被执行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说服被执行人愿意还款。

    一件纠结了二十六的货款纠纷案虽然一波三折,最终还是执行完毕。从广东赶回来的申请人李某才与被执行人李某升在法院的见证下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李某才捧着这笔执行款向执行法官连声道谢!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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