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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宾馆躲债 铜鼓法院请来拖车强制执行
发布时间:2015-08-13 14:22:40


    本网讯(张政 邓诗发)  近日,江西省铜鼓县人民法院通过强制执行手段,将任某的一辆SUV车辆进行了扣押。

    2011年,任某向杨某借款100万元,并约定了利息。到期后,任某并没有按照双方约定履行义务。后经杨某多次催要,2013年,任某归还了杨某部分借款,尚欠杨某55万元,双方协商后,任某承诺2014年2月底会还清剩余款项。然而,到期后,任某仍没有履行还款义务。

    为此,杨某将纠纷诉至法院。经判决后,任某逃避执行。铜鼓法院通过调查取证,查实了任某名下有四套住房,同时查明任某还有其他没有履行的法院判决。为此,铜鼓法院查封了任某的住房,但是这四套房屋的评估价格低于任某的欠款金额。

    2015年6月,申请人杨某反映任某有一辆价值20余万元的SUV。获取此信息后,法院加大了对任某的执行力度。

    2015年8月3日,法官得知任某居住在铜鼓某宾馆的消息后,迅速出动并电话联系任某,要其将该车钥匙主动交至法官手中。任某接电话后,谎称其不在铜鼓,车辆系其朋友所开,他没有钥匙。随后,法官通过技术手段确定任某住在该宾馆,再次打电话给任某,并告诉任某,如果不把车钥匙送至法官,将采取用拖车的方式将车辆拖走。

    10余分钟后,任某仍没有从宾馆出来。为此,法官联系拖车将该车拖走。目前,铜鼓法院正在对该车辆进行评估拍卖,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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