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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与情
作者:杨晶晶   发布时间:2015-08-04 10:16:58


    说实话,办了这么多民事案件,最讨厌的莫过于离婚纠纷。离婚案件几乎无一例外的场面就是起诉方在法庭上无情地控诉对方的种种“劣迹”、“恶行”,激起千层浪后,双方就开始在法庭上言语相向,完全形同路人,要不是案卷皮上的案由处赫然写着的“离婚”两个字提醒了我,我还以为庭上坐着的这两个人是仇人呢。真实造化弄人啊。每一次审理离婚案件,我的世界观、爱情观、婚姻观都会被深深地拷问一次,难道“执手之子,与子偕老”真的只是传说?当然,这只是一些夹带着我个人感情的一些个人想法,作为一名法官,我是很理性的哟,“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处理案件的不二法则,要不然怎么对得不起党和人民。所以,审理离婚案件,我的各种观受影响是小事,客观公正的审判案件才是正经事。但是,一个法官,一味的尊崇理性,不带一点感情办案,可以吗?

    在众多的令我讨厌的离婚案件中,有一件是让我至今难忘的。一个五十多岁的女人,坐在法庭上,体型稍胖,面色暗黄,双眼深陷,略带愁容,双手交握于桌面上,上身则紧贴着桌子。紧握的双手有些颤抖,我知道她有些紧张,不过她还是平静的把话说完了,“离婚,我坚决要求离婚,我是生是死,他也不会管了。”我问道:“对方有何意见?”没有回答。许久之后还是没有回答,我细细地打量着这个不语的男人,与女人相仿的年纪,个子不高,皮肤黝黑,穿着也很随意,不像上班族,应该是个自由职业者。他的脸上没有任何的表情,好像这事与他无关。我实在耐不住性子,再次问道:“被告,你愿不愿离婚?表个态啊!”或许是被我逼的,他开始有些烦躁,大声地说:“我说不离,她同意吗?”我心想,这算是表态吗,还是在反问我、责怪她。这位大叔着实让我觉得难搞,印象分瞬间下降了不少。这时对面坐着的大婶也开始情绪激动:“法官,你看,他就是这脾气,整天就不说话,一说话就冲人发火。”还好我办案无数,这种场面还是难不倒我的,反正我就琢磨着,不管你们怎么摆酷、闹别扭,我先把程序走完,然后依法判决就是啦,何必花时间在这里和你们和烂泥巴。可是事情并不如我所想的那样发展下去,当我让大婶说说她和大叔的感情经历时,大婶的眼泪就像决了堤的洪水顷刻而下,我也被带进了他们的“那些年”。大婶和大叔是自由恋爱然后结婚的,结婚时两人均是三无人员“无房无车无存款”,真是一穷二白。还好两人都特别的能吃苦、能耐劳,硬是靠着自己的双方白手起家,在一二十年里起了两栋大宅子作为出租屋,每月的收入都有万八千。对于过了半辈子的二人来说,也算是苦尽甘来了吧。但就像电视里的狗血剧情一样,事不如意。大婶在一年前诊断出患有乳腺癌,两个乳房都切割掉了。大婶说,那段时间大叔都没怎么到医院看她,都是她一人默默在承受,出院了大叔对她也是爱理不理的,她苦啊。我觉得这个时候,我该说点什么来安慰一下大婶,于是我就问:“你们结婚后,被告一直都是这样对你不理不管的吗?”大婶说:“也不是。我跟他结婚,就是看上他老实,他这个人不爱说话,但是老实。他之前对我挺好的,记得年轻的时候,有一天晚上我在工厂上夜班,已经是凌晨三点多了,外面突然下起了好大的雨,正发愁怎么回家,出到车间,就看到他撑着一把伞正在等我。一同下班的同事看见了,还笑话我有一个会疼人的老公……”说道这里她突然停住了声音,哽咽声越来越大。我看着她,觉得突然有一股暖流涌上心头,也许跟大婶一样,我们都被一件事情打动着,而做这件事的人真是被告席上的他。我忽然觉得,也许这对正在闹离婚的夫妻并不是真正无情了,而是被岁月蒙着了双眼、尘封了记忆。后来在我的细细盘问中了解到,大叔性格比较内向,不爱说话,因为是苦过来的人,所以脾气有时也比较大,而大婶是那种能言善道的人,所以两人在年轻时还是比较互补登对的。大婶患病了,要住院动手术,还要经常化疗,费用确实比较大,大叔想着坐等收房租也不济于是,所以就在外面接活赚钱,就因为这样他很少有时间到医院陪大婶,又因为性格内向,很少跟大婶说话。大婶患的是乳腺癌,割掉了乳房,又要整天化疗吃药,性格也变得比较敏感、暴躁、爱生气,之前在她眼中老实不爱说话的他,现在到她眼里就变成了冷漠、无情。也是,伴随了他们半辈子的相处模式,因为大婶的生病,也变得不那么好用了,是时候该改变一下了。抓住了这样一点,我开始做起了大婶、大叔的思想工作。一方面跟大婶说,大叔性格虽内向,但是绝对是个行动派,你们一路走来多不容易,给个机会吧,我叫他以后多陪陪你说说话;另一方面又跟大叔说,你看啊,大婶这阴晴不定的性格也是被这病给闹的,她现在最需要的是你的关心,多陪陪她说说话就好啦。两人本就没有什么太大的心结,被我这个外人这么苦口婆心地说着,他们也慢慢了解了对方所想所思,最后大婶答应了再给大叔一次机会,说大叔如果不好好待她,六个月后,她再来法院起诉离婚。我笑了笑,心想六个月后我一定不会再见到大婶你来法院,因为我相信大叔,相信那个会在大雨滂沱的深夜撑着一叶薄伞在雨中默默等待的大叔。

    确实,我之后再也没有见过大婶和大叔。

    想想当初,如果我只会照着程序把这件离婚案子审完,而没有因为心中的那一份感动而做过多的说情,那么结局会是怎么样呢?或许我会基于法律的规定,判决他们不准离婚,但当他们拿到这一份冷冰冰的判决书时就会就此解开心结、重归于好吗?我想不会。法官判案重法是理所当然,但是轻情也必不可取。倘若只是冷冰冰地依据法律处理案件,而不去感知当事人心中所想、所虑,就无法找到解决问题的那把钥匙,也不可能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司法为民,其实更强调是法官对于人民的情感,只有真正的了解民之所想,为民解忧,才能使我们手上的这杆天平发挥出最大的作用和发出最耀眼的光辉。

   (作者单位:广西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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