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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终南法庭工作的日子
作者:闫雪娇 发布时间:2015-07-29 09:39:26
2014年6月,我被组织安排到终南法庭工作,虽然在此之前我早已有了充分的心理准备,但在真正踏进法庭大门的那刻,我心里难免有些失落。一栋不起眼的二层楼房,有个农家似的小院子,因为坐落在国道旁,时时被各种车辆的嘈杂声充斥着。这里随时进进出出、穿着随意甚至有些邋遢的村民们和我心目中庄重、森严的法庭形成鲜明的反差。而且,在这里不仅要当好书记员,协助法官办理案件,还得身兼法庭的内勤,搞好整个法庭的后勤服务,甚至买菜,置办柴、米、油、盐都成了我每天工作的一部分。后来,渐渐和同事熟悉,我逐渐融入并开始喜欢上了这个法庭。看着庭长他们在工作之余兴致勃勃地打理着庭院里的几分菜地,大家围坐在餐桌旁一边吃着亲手种植的新鲜蔬菜,一边激烈的谈论着案件,我觉得终南法庭更像是一个其乐融融的大家庭。 办案之初,我一直认为派出法庭的案件无非就是一些简单的家庭、邻里纠纷,用我所学的法学理论,很快就可以驾轻就熟。但很快,我就被现实打败了,一起简单的离婚案件甚至都可能让我焦头烂额。作为年轻法官,一开始在心理上较难得到当事人的信赖,再加上审判经验的缺乏,不太能把握当事人的心里,总会出现生冷的就法论法,这更加激化当事人的抵触情绪,从而使当事人质疑法官的审判能力和公正度。当我的辛苦努力换来的却是当事人的不理解、不认同时,我很沮丧。细心的庭室同事发现了我的变化,他们耐心的给我讲授办案经验,在学习中,我逐渐明白法律不只是生搬硬套,更需情理兼顾。我曾经审理过这样一起离婚案件,原告赵某从小被因家庭贫困无能力娶妻生子的赵家两兄弟收养,长大成人后,赵某招被告马某做了上门女婿,并生了一对儿女。可婚后,因某些原因,赵某不愿再与马某共同生活下去,于是赵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如果是刚任命法官那会,对此类案件我无非就是简单调解,调解不成便按照程序开庭依法对原告的婚姻相关诉请作出判决。可在调解中,我了解到原告的两个养父一直与被告生活在一起,除了现在和被告居住的农房外,再无住处,如果原、被告离婚,依法分割了房产,那么两位老人很可能就会流离失所。了解到这里,我重新给被告做了多次思想工作,最终,被告不仅同意与原告离婚,还愿意在抚养两个孩子的同时,担当起两位老人的赡养责任。这起案件更是让我更深刻体会到了一名合格的法官不仅需要具备扎实的业务能力,更应具备高尚的法律情怀。 法庭的工作是平淡的,也是繁琐的。在这里,我们不仅要做法官、书记员,还要做普法老师、法律宣传员。法庭的工作是忙碌的,在这里没有了朝九晚五的概念,只要有群众来办事,我们都耐心接待,中午不休息、连续上班已是家常便饭。但法庭的工作更是快乐的,当看到当事人拿到赔偿款时的欣慰笑容,离婚夫妻携手走出法庭大门的轻快步伐,过往的那些迷茫和疲惫顿时消失的无影无踪。 在法庭的这一年多时间里,我经历了从青涩到成熟的蜕变,实现了儿时的法官梦,这里的点点滴滴将是我人生中最宝贵的一笔财富。我将继续勤勤恳恳、脚踏实地,在平凡的岗位上奉献我的青春、续写我的梦想。 (作者单位:陕西省周至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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