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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普湖县法院干警自发为残疾当事人献爱心
发布时间:2015-08-03 16:59:49
本网讯(周倩倩) “非常感谢法院,法院培养了这么多优秀干部,自发地为我捐款献爱心,真是暖人心啊!”当事人刘某从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领导手中接过1200元爱心捐款时激动地说。 近日,该院接访了一名特殊的当事人刘某(失去双臂和一条腿的残疾人)。法官在接待过程中得知:几年前,刘某在一起工伤事故中身体致残,后经喀什市法院判决某公司等四被告支付刘某25万余元赔偿款,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由岳普湖县法院交叉执行,随后,该案又转至喀什市法院执行。 这些年,刘某致残后,刘某妻离子散,孤身一人生活,并且丧失了劳动能力,只能依靠低保金和救助金生活。加之,此次刘某从甘肃来到岳普湖县法院,身上所带的钱财所剩无几,吃饭和住宿都成问题。 法官了解到这些情况后,耐心细致地向刘某讲明该案已转至喀什市法院执行。同时,及时向院党组汇报该案,说明了刘某的近况。院党组对此高度重视,认为此案虽不属于该院办理,但群众利益无小事,务必要妥善处理此事。后院领导向全院干警说明情况后,干警们便自发地向刘某捐款,以解他的燃眉之急。于是,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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