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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法院“1+1+1”教培模式做好实习生管理
发布时间:2015-08-03 10:19:57
本网讯(肖遥) 近三年来,重庆荣昌法院与重庆市内多所高校合作,成立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共计接收来自重庆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高校的法学专业实习生241人次,其中实习期3个月以上的156人次,采取“1+1+1”模式积极做好实习生管理。 一是制定一个“科学管理办法”。制定《实习生管理办法》,明确政治处负责统一接收实习生,并对有关事务做安排与协调,杜绝“来路不明”的实习生;建立实习生管理专档,制定了实习工作的各项纪律要求和管理制度,加强对实习生的考勤、纪律、学用效果的监督考核,掌握实习动态,并在实习结束后为实习生出具实习鉴定报告,引导实习生争做刻苦钻研、尊敬师长、遵纪守法的合格人才。 二是配备一位“实习导师”。实行导师负责制,按照“一对一”实习培养计划,加强“思想、业务”两项教育;结合法院实际,按照“先培训,后上岗”步骤,根据每位实习生的实际情况,分阶段制定教育计划;大胆培养实习生为书记员,破除实习生无法实际参与庭审工作的难题,使实习生更为确切地了解法院审理案件工作流程,提高实习生司法实践能力;同时要求指导老师认真总结实习生的工作成效,坚持教学相长理念,创新工作方法,为法院的各项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 三是建立一份“后勤保障预案”。制定并落实《实习生安全管理紧急预案》,加强对实习生的安全教育,妥善处理紧急情况,保障实习生人身安全;为实习生提供了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随时了解实习进度和生活情况,听取实习生对工作和生活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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