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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法院:不让“贪”字再惹祸
发布时间:2015-07-31 17:45:29
本网讯(孙琳琳) 贪欲之害猛于虎,多少人都是因为踏上贪腐的不归路而毁掉了自己的一生。为筑牢防腐拒变防线,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通过加强教育、管理和查究三项举措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让法官们洁身自好,努力做到不被利欲所诱惑,不以恶小而放纵,不为清贫而移志。 加强教育让干警“不想腐”。 每年年初都开展“司法廉洁集中教育活动”,组织干警学习党纪条规,结合工作进行自查自纠,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为全年工作开展奠定基础。采取支部书记上党课、专题培训、举行法官宣誓仪式等形式,加强党性教育,增强职业尊荣感,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警示教育案例,通过形象化、案例式的反面警示教育,干警时刻受到警醒,达到入脑入心的实际效果。 加强管理让干警“不能腐”。建立司法信息集控管理中心,依托信息化手段,狠抓办案期限预警、办案程序监控等关键节点,消除监管盲点,提升管理水平。纪检监察部门与审判管理部门协作配合,持续开展结案卷宗、裁判文书、庭审质量“三评查”活动,加强对重点岗位风险点的监督检查。深入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庭审过程同步录音录像,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开,把司法权运行全过程置于广泛的社会监督之下。 加强查究让干警“不敢腐”。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干警出现违法违纪问题的,对本部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并上挂一级追究责任。对再审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逐一调卷评查,构成错案的坚决定责追究。设立投诉信箱,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在立案时随案送达征求意见表,广泛收集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投诉、举报进行全面核查,发现违法违纪线索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审查,一经查实坚决予以追究,以零容忍的态度彻底打消个别干警的侥幸心理。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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