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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法院:廉政教育“对症下药”
发布时间:2015-07-27 17:00:28


图为庭审现场

    本网讯(王丹婷)  7月24日,福建省永安市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江某、张某贪污罪一案,邀请乡镇、村委会干部200余人到场进行旁听观摩。被告人江某、张某在永安市洪田镇某村分别担任村委会书记和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职务便利,共同贪污村道工程款、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款、造福工程扶贫款等公共财务共计人民币36万余元。

    今年来,永安法院与市纪委、政协、人大等多部门联合开展专项廉政教育活动,对贪污罪、渎职罪、职务侵占罪等案件进行精心选择,根据被告人的部门、职位、工作领域等不同,邀请对口部门的团体、个人进行旁听庭审,通过对身边人、身边事的审判,起到极大的教育、震慑作用,真正做到廉政教育“对症下药”,廉政警钟长鸣不衰。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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