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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法院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
发布时间:2015-07-30 13:04:25
本网讯(王希玉 汪益) 近日,山东省东阿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两起治安行政处罚案件,县公安局党组副书记韩明琢均代表公安局两次出庭应诉并答辩。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赵宪杰表示,县公安局负责人出庭应诉并答辩,能够更有效地解决行政相对人的争议,对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能够更好地做出说明,并对当事人和群众起到很好的法律教育作用。 新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为了建立长效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机制,确保行政诉讼法的有效适用,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该院大力推动行政负责人出庭,并将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纳入到今后行政审判工作中。 该院积极引导,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成为常态。在新行政诉讼法适用前,该院一直积极推动、引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纳入行政审判管理的考核机制。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该院组织行政法官先后为辖区行政机关执法干部培训、讲课20余次,讲解行政执法要求和行政诉讼知识,组织专题研讨,分析行政执法、行政应诉的不足,共同探索解决当前行政执法热点和难点问题的途径,收到了良好效果。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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