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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法院开庭审理首例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案件
发布时间:2015-06-18 19:04:42


    本网讯(陈文华)  6月17日,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曹某长与被告宁化县劳动和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行政行为纠纷一案。这是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宁化县首例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案件。宁化县劳动和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主任张河金、副主任张河权,出庭应诉。

    5月4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首个工作日,原告曹某长因对宁化县劳动和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认定其工龄和保龄时间存在异议,向宁化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主动与被诉行政机构沟通联系,要求被诉行政机构负责人出庭应诉。被诉行政机构负责人表示行政首长出庭有利于案件争议解决、树立政府形象、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提升政府公信力,对行政机构来说是件好事,所以同意出庭应诉。

    宁化法院行政庭陈庭长表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有利于化解行政争议、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今后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应常态化、制度化。宁化法院将通过提出司法建议、主动沟通联系、合理安排开庭时间、加大惩戒力度等措施力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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