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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较真儿”的档案管理员贺保洛
作者:李惠民   发布时间:2015-07-10 14:05:55


    一份被外单位借走10年多没有收回的档案,在宜阳法院档案员贺保洛不懈的追索下,前两年终于成功收回。这是贺保洛诸多“较真儿”故事之一……

    法官改行管档案

    曾当过乡党委委员、副乡长的贺保洛,后来进入宜阳法院当法官,先后在行政法庭和段村法庭当副庭长,审理过大量民商事案件。2005年8月,宜阳法院拟对院档案室提档升级,在选任新的档案员时,院里想到了年近50、以心细、严谨、爱“较真儿”著称的贺保洛。当组织上找他谈话要他当档案员时,他说,我是党员应该听从组织安排,但是他还是想干审判,如暂时档案员没有合适的人选,他可以先干个一两年。当他慢慢进入档案员的角色后,他曾想,虽然管理档案多数时间在坐“冷板凳”,但管档案也非同小可:古代管理档案主要是管理典籍之类,是十分了不起的事,比如我国古代伟大的哲学家和思想家之一,道教始祖老子在2500年前,也做过周朝的“档案管理员”。 还有孔子,也曾整理过史书之类的档案,所以才有他整理的《春秋》等书。还有史记的作者司马迁和他的父亲,也都参与过管理档案。当然,他们都是我国甚至世界上有名的人物了。贺保洛悄悄在心里“较真儿”:一定干好这个档案员!然而作为档案管理“门外汉”的贺保洛,一个人面对成堆的档案时,他一头雾水。已近“知天命之年”的他没有退缩。为了尽快入门,熟悉业务,他努力学习档案管理知识,主动诚恳地向县档案局的管理人员请教,向有经验的同事学习,到兄弟单位的档案室参观,多方学习档案分类、编纂、装订、入册的方法,在工作中摸索门道,很快他就成了内行,档案管理也上了一个台阶,贺保洛也成了宜阳法院公认的档案“活电脑”:240多平方米的档案室整齐有序地摆放着8万多卷、10万多册的各类档案,在贺保洛的脑子里,也一样井然有序。不管你要找哪一份档案,他都能在片刻间准确无误地找到。练就这种熟练业务,对于从事10年档案管理工作的他来说,爱“较真儿”是主要原因之一。

    2010年初,贺保洛决定依据院党组的精神,清理遗留档案问题,集中将上世纪80年代以来近30年各庭室未归档、遗留、借阅未还的档案1801案、2218册全部整理归档入库,纳入档案管理。本文开头提到的那份被借阅的档案是一份民事案卷卷宗,是在他接任档案员的前两年被借阅的。他在清理时发现了借阅的线索,立即找借阅的某单位某借阅者催交。但由于借阅发生在前任档案员期间,时间久远,借阅者因找不到该卷宗,坚称“卷宗已还,只是借据忘记抽回了”。但贺保洛不依不饶,坚持追索,终于在2年前该单位搬家时找到并收回了这份卷宗。

    在严管中创新

    为了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贺保洛请求院领导,根据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法院自身的实际,完善、制订《档案库房管理制度》、《安全保密制度》、《整理归档制度》、《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档案资料借阅制度》、《统计工作制度》等多项管理制度,院里也调整充实了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在各庭室配备专职及兼职档案管理人员,逐步形成了档案管理的网络化、信息化,出现了档案室由院领导分管、办公室主任主管、档案员具体管、各科室协助管的档案管理体系,做到了领导、机构、制度、管理“四统一”,形成了包含档案收集、移交、整理、保管、利用、编研、开发等环节在内的一整套科学规范的档案管理运转流程,确保了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同时,他严把档案卷宗质量关,严格按照《河南省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认证办法》,在县档案局的同志帮助下,对近几年的各种门类与载体的档案重新进行全面整理,力求做到收集齐全、分类准确、整理规范,确保案卷质量,使各类档案归档率达98%以上,正确率达99%以上。目前,他管理的档案已由过去比较单一的档案增加到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会计档案、音像档案、荣誉档案、专业(诉讼)档案等6大类,10多万册(件)。近年,他还完善了宜阳法院建院67年(1947—2014)的大事记,保证了门类齐全、结构合理、质量规范。对当年的档案收缴归档,做到应归尽归,绝无遗漏。仅去年,他就归档各类诉讼、执行、文书案卷2716案、3828册;补档510卷、807册。

    让档案“活”起来

    在法院开展的一系列“司法为民”等便民实践活动中,贺保洛与时俱进,努力使档案室为法院的具体工作服务,把加强档案管理作为重点服务审判工作做好做实,用好用活室存档案,实现档案的检索、查找、送阅等“一条龙”服务,使档案管理由“静态管理”转为“动态管理”,让档案“活起来”。

    贺保洛注重搞好档案的开发利用,积极开拓服务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新路子。在姚某盗窃一案中,姚某依法受到了应有的处罚。但涉嫌隐瞒犯罪所得的同案犯杨某却因种种原因漏罪。贺保洛积极协助当事法官,利用卷宗,查到了漏罪的杨某,终将其绳之以法。

    不仅如此,贺保洛还积极拓展档案为社会大众服务的渠道。原某国企职工李某,上世纪70年代中期因强奸罪被宜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企业除名。近年来多次上访,认为当时他并未被开除公职,请求解决相关待遇问题。当贺保洛为李某找到他当年的相关案件卷宗时,李某看到某企业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对他的除名决定时,立马傻眼了,表示息访。但后在有关部门的帮助下,李某还是获得了应得的权益。

    近5年来,档案室为系统内部和社会各界提供借阅、协查上万人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有效地服务了审判工作,也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方便。仅去年,档案室各类档案被借阅189次,其中借阅诉讼档案128次、文书档案52次,其他档案18次,通过查阅档案途径提起再审2件,追判漏犯一人。为公、检、司法等部门及社会各界人士提供借阅利用1900多人次,赢得了好评。贺保洛还注重对档案的分析研究,编写了多篇质量较高的档案利用事例及有关参考资料,为院办公室及各工作部门业务工作提供和院领导提供参考。

    有“舍”才有“得”

    宜阳县法院每年新增各类档案6000余件,12000册,每年档案利用3000余次。面对每年不断增加的工作量,贺保洛同志没有叫苦叫累,忙碌并快乐着。为了工作,他每年都放弃大量的休息时间。十年来,贺保洛同志无偿放弃了近百天的公休假。2008年至2009年,法院档案室提档升级,贺保洛同志主动放弃休息时间,帮助改建档案室的软硬件设施,将办公、阅卷、库房三分开,设立了荣誉室。合理摆放密集柜、专用电脑、空调、防磁柜、灭火器、打印机、温湿度仪等必要的档案实施,做到了档案室设备、设施齐全,实现了“十防(防盗、火、尘、潮、虫、鼠、霉、高低温、光、污染)”、“三铁(铁门、铁窗、铁柜)”,为档案工作的发展付出的大量心血。但他的心血没有白费,宜阳法院档案室年年被上级主管部门评为档案管理先进单位,贺保洛同志也年年被评为档案管理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宜阳法院档案室被洛阳市档案局授予“洛阳市机关示范档案室”,档案管理工作通过了河南省机关档案规范化管理省一级认证,管理水平达到了“省标一级”,成为洛阳市机关档案室的一面旗帜。

    贺保洛同志让法院的档案管理熠熠生辉,他就是这样“较真儿”的辛勤奉献着,在他退休前的最后10年,为宜阳法院的档案管理工作创造了一个辉煌!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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