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拳拳赤子心 热血铸忠诚
——记“全国优秀法官”“全国先进工作者”王勇同志 作者:刘霞 发布时间:2015-07-08 08:46:28
1991年,他带着“六级伤残”之躯,从部队退伍毅然选择到江西省铅山县人民法院工作。这个决定引起一片哗然,有人不解,有人惋惜,甚至有人在背后讥讽,“这人真傻,有这么多好单位不选,偏偏选法院这么个吃力不讨好的地方?”但王勇却从未后悔过,因为就在这片热土上,在世间冷暖中,他在实现着自己的人生理想——为人民办实事。 时间飞逝,岁月如梭,一晃眼23年过去了,在这近整条人生长河三分之一的时间里,王勇把自己最美好的时光奉献给了他最热爱的人民事业。在很多同事因种种原因相继离开派出法庭,选择到条件优越的城区法院上班时,只有他依然像剑门关古道旁的千年翠柏,笃定而专注,执着而从容,一直未曾离开,默默坚守在紫溪、永平法庭近20年。他身残志坚,但却从未因身体原因而放弃自我,始终坚守在基层办案一线,以“与生命赛跑”的精神,以“拼命三郎”的劲头,以“要做就要做的最好”的精神为百姓解决一次次纠纷,化解一个个难题。他先后审理民商事案件1200多起,连续十年案件调解率、撤诉率达82%以上,审结率、执结率均为100%,无一例发回重审、无一例改判、无一例差错,无一例缠诉、无一例投诉,模范的履行着人民法官的职责,在平凡的审判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工作成绩。 但他身上的光辉却远不止这些,更璀璨的还在于他高尚的人格品质。这种无私的精神如灯塔,指引他一往直前,不忘初衷,服务群众。这么多年来,他坚持用自己微薄的收入支持贫困学子圆大学梦,照顾孤寡老人生活,关爱留守儿童成长,他不舍得在自己身上花费任何钱,甚至连一件新衣服也不舍得买,但是却经常大包小包的为需要帮助的人送去温暖,让他们感受到人间的关爱与真情。 针对他的种种举动,有人疑惑,有人惊叹,是什么力量支撑起他如此坚定的为民之心?是什么力量激发起他如此崇高的敬业之情?是什么力量能让一个年轻法官将自己宝贵的23年青春奉献给这片土地而能做到无怨无悔?我百思不得其解。原来是在他心中持之以恒的司法为民之心,那种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的心系人民群众的博爱情怀,他懂得感恩,更懂得回报。他是人民的儿子,是党的公仆,在祖国需要的时候,毫无怨言,默默奉献。用他自己的话说,“我是一个共产党员,我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我的事业,更热爱每个案子里的每一名群众。” 读了王勇同志的先进事迹后,我唏嘘不已,自叹不如。作为法院新生力量的我们,原本要对工作报以更高的热情,投入更多的精力,但每当我们面对工作上的一点难题时,难免存在畏难情绪,时常暗示自己做不到,甚至还没开始就直接放弃不做了。每次在面对无理当事人的闹访时,不是想着怎么解决,而是动歪脑筋想把这些棘手问题推给经验丰富的老法官。相比之下,我们真的还有很多不足,有很多必须改善的地方,我们应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向王勇同志看齐,学习他的做人、做事的高尚品德,学习他对事业的热爱奉献之心。 我们要学习他,做到在法律面前,公平正义,执法公正。“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维护百姓合法权益责任重于泰山,作为一名年轻法官,我们要不断学习新的法律法规,不断提升自我素养,提高审理案件能力,做到公正司法,文明执法,坚决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力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学习他,不断勤奋工作,积极向上,永争一流。我们是人民的公仆,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是我们的义务和责任。我们要不断改进群众工作方式方法,经常深入群众之中,多与群众沟通交流,视群众为亲人。努力学习,积极向上,敢于争先,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提高工作效率,努力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方便群众办事。 学习他,始终淡薄名利,清廉为民。他,坚持用自己微薄的收入帮助需要帮助的人,甚至不舍得为自己添购新衣。他不追求享乐,不讲究外表的华丽风光,朴实清廉。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杜绝奢侈萎靡之风,严格遵守单位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廉洁纪律。不搞特殊、不搞变通、不打折扣,以优良的作风、优质的服务、良好的工作态度,树立法院年轻法官的良好形象。 我们是整个社会主义大集体中的一员,我们不能脱离这个社会而存在,也不能忘记身上的责任和使命,办良心案,做良心事,争当一名人民满意的优秀法官。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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