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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法院三措施力求“两评查”制度化常态化
发布时间:2015-07-09 10:15:13
本网讯(王健运 元先瑜) 近年来,江西省鄱阳县法院围绕审判中心工作,三项措施狠抓“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并就该项工作制定出台了相关制度文件,力求“两评查”活动制度化和常态化。2015年1-6月,该院共开展庭审评查40余次,评查裁判文书500余份,通过层层把关、整改提高,上半年该院一审服判息诉率达到94.67%,裁判文书优秀率达到95%以上,审判质效和干警的司法能力较之去年有明显提升。 完善制度,转变案件管理理念。该院在质量理念上实现从“法律质量”到“全面质量”的转变,即过去评价案件质量主要看程序是否合法,实体是否公正,而现在不仅要看这些,还要看案件的社会效果以及当事人的满意度等。管理过程上实案后评查向案件全面监督的转化,从立案、庭审到判前、判后全过程监督,切实保证案件质量。 细化标准,创新质量评查方法。该院进一步明确了案件评查范围、内容、时间和方法。同时规定综合采用领导指定评查、常规评查、重点评查和专项评查四种方式对案件进行评查,并每月对案件的评查情况进行通报。 全员参与,广泛听取社会意见。该院主动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普通群众等参与庭审观摩,对庭容庭貌、法官形象、庭审程序、庭审驾驭能力、法言法语运用水平、证据判断分析能力等进行现场打分与具体点评,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庭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评得对,查得实。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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