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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家法院授予李宗海同志“先进工作者”称号
发布时间:2015-07-08 15:17:11


    本网讯(何有财 成丽娜)  7月6日上午,在云南省巧家县人民法院召开的2015年半年工作总结会议议程上,党组成员、政工科长李伟章宣布该院关于表彰先进典型的《决定》,授予李宗海同志先进工作者称号,发放奖金500元,并号召全院干警向李宗海同志学习。

    李宗海同志生于1965年,1985年参加法院工作。30个春秋过去,他依然坚守在岗位,现任巧家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职务。

    李宗海同志30年坚守法官精神家园,他始终战斗在审判工作第一线,走遍巧家乡镇村组,是人民群众知晓、全院干警敬佩的“公正、廉洁好法官”;他审理刑事、民商事案件近千件,办理大案要案若干,均无重大差错发生,化解矛盾纠纷无数,办理的民事案件调解率达80%以上,多次被评为办案能手和调解能手;他淡泊名利,乐于奉献,不计较个人得失,临近50岁仍是科员,但不论是在调处中心还是在民一庭主持工作,从未向组织提出要求,而只是身先士卒,带领干警迎难而上,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李宗海主持工作的民一庭被云南省高院授予“优秀集体”称号;他把“为民办事,且办实事”作为人生的信条,为全院干警树立了好榜样,在人民群众心中树立了法官的好形象,多次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全县先进个人。

    李宗海同志深入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以邹碧华等先进典型为榜样,为人谦逊、认真务实,从不多谈自己的生活、身体,但大家都知道他因为奔波劳累,患上重病接受手术后仍带病上岗。因为每天必须服药,且长年随身携带药物,李宗海被同事惯以“药袋子法官”的绰号。2015年农历正月,春节刚过,李宗海再次遭遇一场意外致左脚骨折,从巧家转院至昆明手术后,短暂调养便拄着拐杖回到了审判工作岗位。当领导建议多休息时,他表示:“今年案件数量增加,大家压力都大,在家坐着干着急不如回来跟大家一起努力。”

    李宗海同志,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身体力行“崇法、思廉、和谐、尊严、为民”的巧家法院精神,折射出了一名基层法官对党的赤诚,对人民的热爱,他把党的宗旨化为实际行动,真正展现了新时代“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服务宗旨!

    院党组号召全院干警向李宗海同志为榜样,学习他30年如一日坚守法官精神家园,勤奋忘我的工作热情,热心待人的精神品质;学习他不计得失,严于律己,克服困难,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大局意识,以高尚的人格魅力更好地展现人民法官的正能量!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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