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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原法院杨义聪获评“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
发布时间:2015-07-06 16:15:34
本网讯(吴鹏飞 马旦亮) 7月3日,从全国法院司法警察表彰暨事迹报告会上获悉,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杨义聪荣获“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杨义聪自2004年从部队转业到青原区法院工作以来,他恪尽职守,无私奉献,任劳任怨,共参加押解、值庭任务600余次,送达法律文书3000余份,组织、处置各类突发事件40余件,他用日复一日的忘我工作,书写出一心为公平、全力护正义的不凡业绩。十余年来,他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市级嘉奖两次,先后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工作人员”、“全市法院法警先进个人”、“全市法院十佳司法警察”等多项荣誉称号。他带领的青原区法院法警大队连续多年被市中院评为先进集体,在2013年开展的全国法警体能达标活动中被省高院评为“体能达标先进单位”。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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