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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位大姐给我送一包桃子想到的
——学习“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精神的体会 作者:李金格 发布时间:2015-07-07 15:55:14
今天上午,我在办公室突然接到一个电话:“李兄弟,我今天来市里买东西,顺便给你带来一包桃子,你能否到你们法院楼下来拿?”啊!又是我区温泉镇赵大姐的声音。我一本正经地告诉她:“你的情意我可以收下,但桃子坚决不能要。” 那天,在赵大姐再三劝说下,我只好收下了她送来的这包桃子,但我硬塞给她20元钱。 原来,去年冬天,我们全区机关干部在深入农村社区走访中,一位区委的机关干部向我反映,这位赵大姐说你们法院办案不公。为了把这件事情上笼罩的云雾拨开,我及时与赵大姐电话沟通,得知她和她的哥哥为财产继承问题来法院诉讼,法官判决她哥哥胜诉。对此,败诉的她一时对法官的判决产生不满。 后来,经过我认真核实,并与判决她这个案子的法官进行了沟通,认为法官在判决这个案子时,没有让天平半点倾斜,十分公正。 我没有及时把我核实的结果告诉赵大姐,而是反复在想:赵大姐为什么对一个公正的判决不心服口服呢?经过几天的琢磨后,我认为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判后释法没给她讲透。二是没有根据她真实的生活状况做好安慰工作。三是村干部协助做劝说工作不到位。 于是,我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一层一层地向赵大姐讲解判她这个案子的法律依据,并对她目前一个人孤苦的生活表示同情,告诉她家庭一时困难可向村委会或镇政府申请家庭困难补助。同时,我还给赵大姐所在的村委会领导打去电话,恳请他们用心做好对赵大姐的劝说安慰工作。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赵大姐一时冰冷的“心”终于被我这团旺盛的“火”融化开了,并多次打电话向我表示由衷的感谢,也多次拿着“土特产”来看望我,但每次都在我无法拒收下,把“土特产”的钱塞到她裤兜里。 这件事,使我联想到:法官在办案中不仅要“做”到位,而且还要“说”到位。“做”,就是在执法办案中不能有半点私心,始终做到刚正不阿、两袖清风。“说”,就是用讲道理、摆事实、拉家常、叙友谊、关爱人的话语,让双方当事人特别是败诉一方的当事人,感觉到法院公正、法官可敬,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判决公正就算“案结事了”了。 那么法官对败诉一方当事人如何才能“说”到位呢? 首先语言要通俗易懂,倘若运用的法律专业术语过重或文学语言“色彩”过重,就很难做到心与心的沟通交流;其次情感要真挚,让他们感觉到法官是自己的亲人,这样的方式比任何华丽的词藻、美妙的语言都更能拉近与他们的距离;三要甘当公仆,不断强化自己的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司法作风,着力加强职业道德修养,不摆架子,不打官腔,充分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做到态度公允、举止文明。 (作者单位: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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