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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我们在行动
——港北法院司法为民工作纪实 作者:黄丽丽 发布时间:2015-06-29 09:58:21
今年以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紧紧围绕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这一目标,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着力点,要求干警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始终做到“三心三意”服务,用实实在在的行动把司法为民举措落到实处,使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关怀。 真心诚意指导群众立案 “大娘您好!请问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2015年6月12日,钟老太刚走进港北法院的立案大厅,就见一位年轻干警向她打招呼。 “我要追讨我的医疗费。”钟老太激动地说道。在立案大厅担任导诉员的干警听到钟老太的回答后摸不着头脑,然后连忙招呼钟老太坐下,详细询问起来。 原来,2014年12月29日10时许,钟老太从公共汽车后门下车过程中,陈某突然驾驶公共汽车起步行驶并关闭后门,导致后车门关闭时夹到钟老太的身体,并致其摔倒在地受伤住院。后钟老太将公共汽车承保的保险公司及某公共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他们赔偿损失。经法院主持调解,由保险公司及公共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分别赔偿钟老太经济损失20081元、3919元,但他们迟迟不予履行,钟老太遂来到法院,要求法院解决。 “大娘,您这需要立执行案,立案后由法院的法官去向保险公司及某公共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追讨他们应赔给您的款项。您有带申请执行书吗?”导诉员耐心地问道。 钟老太摇摇头,讲明自己只带了民事调解书和身份证,也不知道需要申请执行书,更不知道申请执行怎么写。 “申请执行书一般要写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事实和理由、执行金额等。”在导诉员的耐心指导下,钟老太完成了申请执行书的书写,顺利办理了立案手续。导诉员的耐心、细心、热心服务使钟老太感到很暖心,赢得了她的频频称赞,而后钟老太高兴地走出了法院的大门。 为方便群众诉讼,港北法院工作日均安排有导诉员在诉讼服务大厅负责接待来法院办事的群众,为群众介绍民事案件立案受理条件、办案流程,进行诉讼风险提示、指导书写各类法律文书等,积极解答相关问题,并根据群众的要求,将其引导至相关的办公区域。导诉员制度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讼,真正让群众带着问题来,携着满意归。 全心全意维护群众权益 2015年1月5日,申请执行人吴某志从港北法院执行法官手中领到执行款时,感激地对法官说道:“6年了,非常感谢法官一直跟踪这个案子,千言万语在一躬,法官,您辛苦了!” 事情要从2008年说起。2008年,被执行人贵港市某运汽车修理厂以及胡某勋因汽车维修导致的侧翻事故需要向申请人吴某志连带赔偿11.7万余元,久拖不付。经法院一审、二审、再审判决后,仍未按时履行,申请人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承办该案的黄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无果,经过对其房产、存款等财产信息的查询均无所获,不得不结束执行程序。看着申请人无奈失望的眼神,黄法官决心一定要抓住这个“老赖”。考虑到被执行人的汽车修理厂资金流动性强的特点,黄法官决定继续跟踪其银行账户。果然不出法官所料,“老赖”的银行账户于2013年4月、12月出现了异动,黄法官发现后,立即前往中国农业银行贵港分行金港分理处分别于当月依法强制扣划了28239元、12000元。 2015年1月5日上午8点,黄法官接到申请人吴某志的电话,知道被执行人胡某勋刚从陆川回到贵港,车子停在富士新城小巷处。黄法官立即布控,迅速组织法警第一时间扣押了被执行人的丰田牌轿车。胡某勋在得知自己的车辆要被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扣押措施时,脸色大变,吓出了一身冷汗。原本还以为法院不会惦记着这个案子,没想到这么多年了法院还能找上门,当场就表示自己有能力履行完义务,希望法院不要扣押他的车辆。随后,胡某勋赶到法院将剩余的本息77757元付清,法院依法兑付给了申请人吴某志。至此,这起拖了6年之久的执行积案终于顺利执行完毕。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民生无小事。港北法院以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强化发现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的手段,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加大对被执行人恶意逃避和抗拒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最大限度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切实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暖。 诚心诚意解答群众疑惑 “我朋友向我借了5万元,并出具了相关借条,现在我叫他还钱可他不还,我能到法院告他吗?” “你可以拿着借条原件等材料到法院起诉他。如果借条上写明还款日期,要在还款期限截止2年内到法院起诉;如果借条上没注明还款日期,你随时都可以到法院主张自己的权利。” “我老公向别人借钱去赌博,但我不知情,现在人家上门要求我还钱,我需要帮我老公还钱吗?” “你老公虽然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借的这笔钱,但他借钱是用来赌博,不是用在家庭开支上,而且你对此并不知情,因此你老公所借的这笔钱应属于他个人债务,不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你不需要帮忙还钱。” “我最近接到某银行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声称我儿子办的信用卡透支了银行的钱没有还,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家长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吗?” “接到这样的电话要及时向你儿子了解清楚情况,谨防骗子利用这个进行诈骗。如果是真的有这回事,你儿子能办理信用卡,说明他已成年,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作为家长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是恶意透支信用卡长期不还会变成刑事案件,一旦发生这个情况会对孩子的一生产生很大的影响。作为家长应及时对孩子进行引导,不要因为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不对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 这是2015年6月10日,港北法院副院长韦永新与审判监督庭的两位法官在根竹镇的“法官工作室”接访群众过程中出现的一个个场景片段。 在接访中,来到“法官工作室”要求法官解决问题的群众还有很多,针对他们提出的土地权属纠纷、山林纠纷、借贷纠纷、房屋拆迁纠纷、离婚纠纷等问题,接访法官都耐心倾听,认真记录,细致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对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对能当场解决或答复的,当场予以解决或答复;对不能当场予以解决的,依法讲明情况,并做好教育安抚工作;对能协商解决的,依法组织群众进行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引导群众走法律途径,并向群众告知打官司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提供哪些证据等。 为方便群众诉讼,帮助群众解决法律难题,港北法院在港北区的8个乡镇(街道)设立了8个“法官工作室”, 每个月的10日(遇双休、法定节假日顺延)均按时选派法官前往“法官工作室”现场办公,用法官“多跑腿”换来老百姓“少折腾”,有效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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