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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雷法庭结案无死角 为民司法零距离
发布时间:2015-07-01 14:35:54
图为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交接物品 本网讯(刘洪春 陆宏部) 6月30日上午,广西大新县人民法院下雷法庭干警驱车十多公里前往下雷镇信孚村上房屯,积极协助一起离婚案件当事人顺利完成夫妻共同财产的交接,避免当事人在交接过程中再起纷争,赢得了当事人的赞许。 4月30日,原告赵某花和被告赵某科在法官的调解下协议离婚,约定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凌肯牌摩托车一辆、组装电脑一台、LG洗衣机一台、创维洗衣机一台归原告所有,于6月30日前交付给原告。交付日期届满后,被告并未依约交付上述财产。于是,原告请求法庭协助执行财产交接。 为保证当事人顺利完成财产交接,防止双方为此再起争执,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下雷法庭干警亲自到场监督上述财产的交接。当日上午10点整,下雷法庭许庭长一行准时到被告住处,在法庭干警的协助和监督下,双方当事人顺利的完成了财产交接。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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