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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源县法院推进全方位多角度司法公开
发布时间:2015-07-07 15:26:38
本网讯(常红玉) 黑龙江省肇源县人民法院紧紧抓住提高司法公信力这个核心,强力推进司法公开,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积极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方便人民群众和社会了解、监督和支持法院工作,主动把司法公开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各个环节,加强对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各个环节的信息化管控,提升审判质效。 以平台建设为载体,全面深化司法公开。以信息化作为突破口,推进“三大平台”建设,全面深化司法公开。开展案件信息录入、卷宗电子扫描,着力推进审判流程公开,全部案件都已纳入流程管理,每个案件流程的进展情况都在网上公开。建立裁判文书公开考评通报制度,确保上网裁判文书质量。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公布被执行人信息,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在融资信贷、市场准入、投标招标、行政审批、资质认定等方面对被执行人加以限制或者禁止使其受到信用惩戒。在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上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的共计178件,在龙江失信网上公布的有95件,其中自然人86人、法人或其他组织9件。以司法公开推进审判执行全程留痕、流程再造,推动审判执行工作机制深刻变革,以司法公开和机制变革倒逼、促进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对司法过程看得见、摸得着,实实在在感受得到。 以便民诉讼为导向,积极拓宽公开渠道。完善科技法庭建设,打造“一站式、低成本”诉讼服务平台,将收费标准、审判执行流程、工作职责、风险提示等在宣传栏、公告牌、电子触摸屏上公示,设立导诉台,为群众提供诉讼指导及法律咨询服务。定期组织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来院“零距离”感受司法。充分利用新媒体途径拓宽公开渠道,通过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发布开庭公告、便民服务指南等信息,及时公开重大敏感案件审理过程,增强了司法透明度,让群众了解和参与法院工作,真切感知阳光司法。 以内外监督为保障,提升司法公开质量。将司法公开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纳入年底目标考评。层层分解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积极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联络机制,常态性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庭审、参加听证、重大案件邀请代表、委员旁听。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比例,探索陪审员直接参与各业务庭专门培训,有效地缓解了审判压力,让司法活动更加公开透明、文明规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建立举报投诉机制,制作“廉政监督卡”随案发放当事人,全程接受当事人的各种监督。让人民群众对司法过程看得见、摸得着,实实在在感受得到。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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