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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塘法院:阳光司法走进壮乡千万家
发布时间:2015-06-24 10:18:40
本网讯(林伟) 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从审判执行工作到司法政务工作全面加强和完善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机制,将“阳光司法”活动融入到法院工作的各个领域,主动走进壮乡千万家,增强司法透明度,提高司法公信力。 发挥窗口作用,推进立案公开。该院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仍投入资金改造立案信访服务大厅,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打造温馨和谐的诉讼服务环境。在立案大厅放置通俗易懂的各类案件《诉讼指南》小册子,包括审判流程、举证责任、诉讼风险等方面简明扼要的释义指导,使缺少法律知识的群众能轻松立案,让当事人明明白白打官司。同时,《首问负责制度》、《导诉工作制度》、《优先类事项快速办理制度》等九项制度上墙,方便当事人更为直观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同时监督法院工作人员,实现阳光立案,阳光接待。 强化庭审公开,促进司法公正。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公开审理的诉讼案件一律公开审理,除法律禁止公开的信息外的审判流程各节点情况全面主动告知当事人,进一步增进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了解和参与。积极推行公开宣判释疑,下大力气规范公开宣判和判后释疑工作,让当事人知晓裁判结果,明白裁判理由。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充分发挥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监督审判活动、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作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和群众代表旁听庭审,促进公正司法,开展巡回审判“五进”活动,以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看得见、看得明的方式进行诉讼活动,直接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大力推行“阳光执行”。建立执行裁决权和执行实施权分权制约的执行体制,运行执行案件信息查询系统,依法向当事人公开案件当事人情况等信息;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和《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明确告知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责任;主动向申请执行人通报、反馈执行案件承办的进展情况,加强执行全程与执行当事人的沟通,让当事人公开了解执行情况;公开委托评估、拍卖的相关信息,明确告知双方当事人选定中介机构的程序等事项;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现场监督重大案件执行,切实提高执行工作的社会公信度。 推进审务公开,落实司法为民。建立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发布工作信息;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更加简易地了解法院工作动态,用生动鲜活的画面将法院的各项工作公开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展示人民法院公开透明、阳光司法的良好形象;该院结合“提高群众满意度”活动,继续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以法官分组包村的形式深入群众开展法律服务;开展维权送法下乡活动,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并现场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大力开展“大走访”、“大调研”活动,翔实了解辖区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看法及建议,根据群众反映的问题形成调研报告,并有的放矢地提出整改方案加以落实改进,切实提升法院工作水平,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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