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孙华卫) 今年以来,河北省阳原县人民法院坚持主动司法、能动司法理念,优化司法服务,全力保障辖区内金融企业持续健康发展,针对少数企业和个人故意拖欠贷款不还,对金融机构的正常运转造成了不良影响情况,积极开展了金融案件专项审判工作,主动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上半年,阳原县人民法院共受理了阳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系列贷款案件51件,标的达1500多万元。该院对金融案件,实行简化立案手续,建立了便捷、高效的金融案件绿色立案通道,只要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当日立案受理,凡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移送小额速裁庭审理,复杂案件交于民二庭审理。审理前注重案件的庭前调解,坚持“能调则调,调判结合”的原则。在案件审理中,采取“四快”措施,即“快送达、快保全、快开庭、快结案”,和“文书制作格式化、模块化”的做法,力求案件的快审快结,提高工作效率。在办案过程中发现金融机构在信贷业务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帮助金融机构规范管理,促使金融机构平稳应对危机,为金融机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截止6月30日,该院审理的贷款纠纷案件中,经调解欠款人主动归还贷款的案件13件,其余一些有抵押的已进入执行程序,正在执行中。银行负责人称赞道:“有法院为我们保驾护航,依法清收贷款,我们再也不怕那些贷款‘钉子户’不还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