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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法院“五优先”妥善审理涉企案件
发布时间:2015-06-29 13:17:17
本网讯(彭跃进 洪文峰) “我们很满意这里的投资环境,在这里创业我们充满信心,我们将把企业做大做强……”6月25日,工业园区一位民营企业老板由衷地对法官们说。 今年以来,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积极发挥司法能动作用,采取“五个优先”,妥善审理涉企案件,着力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化解企业经营困难,为辖区企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优先调解。依托“诉非衔接”调解机制,指导民营企业建立调解组织,实现全县民营企业调解组织全覆盖。坚持涉企案件优先调解,全力将矛盾纠纷消融于萌芽,化解在当地。 优先立案。对调解陷入僵局的案件,在不放弃庭前调解的前提下,开辟“绿色通道”,指派专人予以立案,并简化立案手续,缩短送达时间。 优先排期。对调解无望的案件,在案件事实清楚、证据材料充分,且双方当事人对事实无异议的情况下,对涉企业案件予以优先排期开庭,组织民商事业务骨干进行审理,准确把握法律原则,提高当庭宣判率。 优先研判。需要作出判决的涉企案件,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即时进行评议并形成处理意见。建立重大涉企案件备案报告制度,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重大涉企案件审理情况,为党政决策提供参考。 优先执行。深化执行联动机制,成立涉企案件专项执行小组,平等保护本地和外地企业,及时妥善执行涉企案件,确保执行款项及时兑现到位,有效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据悉,今年上半年,该院审理涉企案件21件,调撤率70.1%,实际执行率79.2%。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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