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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塘法院妙用微信约老赖 风火雷霆促执行
发布时间:2015-06-24 10:44:41


    本网讯(庾书明)  6月17日,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进行强制执行,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2个多小时的协商,申请人黄某英与被执行人黄某盛达成和解协议。

    黄某英与黄某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覃塘区人民法院受理后于2014年9月12日作出民事调解书,黄某盛定于2014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还清黄秋英借款人民币11000元。该调解书生效后,履行期限已届满,黄某盛仍拒不履行调解书所确认的义务,因此黄某英2015年3月31日向覃塘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覃塘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接到强制执行任务后,召开会议进行周密部署,并多次到被执行人家中进行踩点,但并未找到被执行人黄某盛。根据被执行人黄某盛预留的信息以及掌握的相关资料,该院执行法官与司法警察大队经过讨论决定,用微信将被执行人黄某盛约出来,依法采取强制执行。

    经过一个多月的网络聊天,2015年6月17日晚上8点,被执行人黄某盛终于答应出来见面,地点定于贵港市马草江公园。当天下午参加执行的八名干警分为便衣组和执勤组,便衣组负责踩点观察,执勤组负责控制带离。到达执行地点后,便衣组装扮成行人分散观察。根据聊天记录中所掌握被执行人黄某盛的照片以及他当时的着装,8点30分许,当黄某盛出现后,便衣组锁定了目标,执勤组立即上前将被执行人黄德盛控制带离,同时通知申请人黄某英就近到港北区人民法院调解。

    在执行法官和司法警察大队的调解下,经过2个多小时的协商,双方当事人达成以下协议:一、被执行人黄某盛于2015年6月17日还款黄某英人民币5000元;二、剩下的6000元本金从2015年7月份开始,每月黄某盛还款黄某英人民币1000元至履行完毕为止,黄某盛承担案件受理费及执行费。三、申请人黄某英自愿放弃其余利息。

    直至晚上12时,执行任务得以圆满完成,执行干警有序撤退。申请人黄某英回到家还发来感谢短信,称赞覃塘法警非常勇敢机智,执行效率高。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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