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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法院助力农村信用联社清收不良贷款
发布时间:2015-06-18 15:15:48
本网讯(唐林) 去年以来,四川省平武县人民法院联合县农村信用社持续开展清收不良贷款专项行动,为营造诚信金融生态环境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2014年,平武联社共计清收不良贷款5865万元,不良贷款占比5.45%,比年初下降3.98个百分点,顺利奠定了向农商银行改革的基础。 一是在“合”字上做文章。与县农村信用联社共同成立不良贷款清收工作领导小组,集中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法官,联合制定打击逃废债务维护金融生态环境工作方案,畅通信息渠道,密切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在“快”字上做文章。对相关案件做到快查询、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对赖债钉子户,快速查询财产信息,找准突破口;对查询有财产的赖债户快速冻结止付,抓好最佳时机;对不能和解的案件快速审理;对拒不履行借款人,快速强制执行,最大限度减少金融机构损失。去年依法审结涉农村信用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109件,诉讼金额3094万元。今年已结案48件,结案金额160万元,协调担保公司成功实现代偿资金1352万元。 三是在“调”字上做文章。针对农村信用社案件执行压力大的实际,该院通过多种手段、多种途径,不断加大调解工作力度,针对当事人不同的履行能力,在依法自愿的基础上,引导双方当事人订立切实可行的分期还款协议,力促案件调解解决,减少进入执行程序的数量。诉前调解成功35件,诉中调解结案54件,撤诉39件,占纠纷总数的97.7%。 四是在“宣”字上做文章。大力开展“法律七进”, 配合农村信用联社开展主题宣传,耐心细致向贷款户宣传法规和政策,从法律上强调还贷的强制性,阐明法律后果和信誉风险。通过释理说法,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大量当事人自行偿还了到期贷款。 五是在“防”字上做文章。针对审理、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该院及时向县金融办、农村信用联社提出司法建议,引导行政手段规范民间融资行为,指导农村信用社加强内部管理,堵塞漏洞,使贷款的审批、借款合同的签订、贷款的发放等环节均有章可循,避免和减少不良贷款的发生。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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