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学习邹碧华精神培育青年法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作者:刘黎明 发布时间:2015-06-18 13:46:42
继承和发扬“邹碧华精神”,就应当敢于担当,凝聚共识,去完成他未竟的事业。当有越来越多“邹碧华”出现,当每一个法官用自己的努力付出,将司法改革推向前进,首先应当学习他的担当精神。作为一名法律人,特别是一名人民的法官,每一个人都是司法改革道路上的亲历者、实践者、见证者。不断革新,不断前行,才是事物发展的常态。机遇只会留给勇于、敢于、善于改革创新的法官,勇于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历史使命,坚定党的宗旨不动摇,坚定法治信仰,坚持公平正义、司法为民,坚持正确的道路导向,用实际行动回应改革关切,去助推改革发展,司法改革要走向深入,就必然撬动既有格局,不破则不立。改革者既要敢于担当,迎难而上,又要善于把握,凝聚共识,为改革寻求最大公约数。法治的“燃灯者”邹碧华法官正是这样一位改革者。 学习邹碧华法官,首先应当学习他的担当精神。作为一名法律人,特别是一名人民的法官,应该懂得因循守旧不是改革,按部就班更不是发展,不断革新,不断前行,才是事物发展的常态。学习邹碧华法官的先进事迹,不难发现,不管是他倾听当事人意见,为当事人排忧解难,还是关注法官职业发展,“不让老实人吃亏”;抑或是保障律师执业,推行律师诉讼服务平台等。时时处处,都体现了邹碧华“大处着眼,细节入手,彼此尊重,以心换心”的革新意识与成效。人们尊敬邹碧华、怀念邹碧华,不仅仅是因为他渊博的学识与特有的人格魅力,更因为他用自己的追求与付出凝聚起了法律职业的最大共识,完美诠释了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深刻含义,赢得了法律人及更多非法律人的一致支持与认可。继承和发扬“邹碧华精神”,就应当敢于担当,凝聚共识,作为一名人民的法官,我们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对于逝者,或许这才是最好的告慰。 随着法治建设的向前推进和法官地位的日益隆起,法官这一职业已开始被社会重新定位和审视,作为纠纷的最后解决者,法官有其与众不同的价值,并由此成为司法公正的裁体。所以,社会希望法官具有高于常人的道德和情操,对法官在职业道德方面提出高于一般社会公德水准的要求,从而达到使人民法院依照法定职责,通过运用审判权,实现惩罚犯罪、伸张正义、调解矛盾、平衡利益、规范秩序、保障和促进经济与社会健康发展的目的。而青年法官是人民法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数据来看,40岁以下的青年法官已占到法官队伍总人数的一半左右,承担着审判和执行工作量的65%以上。 青年法官思想活跃、学历层次高、视野开阔,在审案判案的同时,自身也处在快速成长的阶段。同时也应该看到,在经济市场化、文化多元化时代,少数青年法官理想信念模糊、职业情感与职业道德淡化、服务意识不强。在这种现实面前,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青年法官思想政治工作显得尤为迫切。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任务。对于人民法院青年法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提供了科学指南,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青年法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面临的挑战 首先,在当今全球经济化与信息化的时代背景下,传统与现代、东方与西方观念激烈撞击,各种社会思潮沉渣泛起,并以各自的方式影响着青年法官价值观。少数青年法官由于是非辨别能力不强,容易导致盲从心理,理想信念淡漠,对法官职业产生倦怠。再加上社会监管体制中的漏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等现象屡禁不绝,客观上给青年法官的价值选择带来负面影响。此外,贫富差距的拉大、社会道德的滑坡,使得功利主义、拜金主义的不良风气在潜意识中给青年法官造成了思想干扰,他们的价值观趋向多维态势。其次,工作生活的压力。青年法官主要由70后、80后和一小部分90后构成,他们在改革开放的时代环境中成长、求学并加入法官队伍行列。青年法官担任繁重的审判执行任务,但是他们多数又处于法官工资结构体系的底层,还面临着成家立业、结婚生子、赡养父母等一系列现实生活问题。工作与生活的双重压力,挤压了青年法官思想政治理论学习的时间,从而削弱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效果。 二、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青年法官核心价值观培育方式 (一)强化理论宣传,丰富培育形式。面对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思想意识多元多样多变的新特点,强化理论宣传教育显得尤为迫切。理论宣传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这一目标,以“三个倡导”为基本内容。在宣传形式上,除了采取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等方式外,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将理论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提升理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选派青年法官到基层法庭锻炼,鼓励青年法官深入社区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等。树立为人民服务、维护司法公正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努力,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终身的崇高理想,使审判工作充分体现“三个至上”和“依法治国,以德治国”并举的重要措施。作为青年法官,还必须认清自己的政治使命,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时刻与中央保持思想上的高度一致,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才有可能成为一名合格的青年人民法官。那些认为法官只要业务素质够用,能办案子就行,抓思想、政治工作会拖审判工作的后退的观点都是错误的。政治素质绝非虚无缥缈之物,而是实实在在地反映在我们的审判工作中。对青年法官来说严格执法、公正裁判,通过审判工作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就是最大的政治。(二)文化浸润。法院文化是一种精神产品,表现出人民法官对司法的态度和评价,其鲜明的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影响着每一个身处其中的人的思想变化;同时,它又是传播思想的一种形式,具有传播思想、陶冶情操、规范行为的功效。文化对价值观的影响,就如润物无声的细雨,可以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培养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需要法院文化作支撑,注重将由系统推行的核心价值观转化为青年法官自觉的精神诉求,努力把外部施加的影响变成每个法官的自觉行动。人民法院要始终把法院文化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不断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法院文化长廊、法官荣誉室、党建室、图书馆、等文化设施,强化互联网、法院内网的应用,为青年法官接受先进思想、获取有益信息、丰富文化生活创造有利条件;注重以环境文化熏陶青年法官,在法院办公场所张贴历代清官像、名言警句等,弘扬正气,勉励青年法官清正廉洁;积极开展读好书与重大节日文艺表演等文体活动形式,引领青年法官良好风尚;注重制度文化建设,出台廉政档案等相关制度,并注重制度落实。(三)典型示范。培育青年法官核心价值观要注重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以一人影响一片,以一片带动群体。要深入总结宣传具有鲜明时代特色、代表发展趋势的先进典型,大张旗鼓地宣传,用榜样的力量引领青年法官核心价值观的形成,将核心价值观的内容通过有形的方式让广大青年法官能够感觉到,使青年法官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同时,法院领导干部要带头践行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干部做学习、践行和传播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的模范,这既是对青年法官的一种示范和导向,一种激励和鞭策,也是自身接受教育、查改问题、提高素质的实际需要。事业心责任感作为一种思想境界、工作姿态是践行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领导干部应该带头在增强事业心责任感上下功夫、做表率,按照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始终把心思和精力用在抓工作搞建设上,恪尽职守,勤奋工作,以工作实绩体现学习实效;自觉对照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围绕理想信念、能力素质、工作标准、精神状态和思想作风等方面查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解决问题的紧迫感责任感;坚持把核心价值观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锐利武器,以身作则,引领风尚,端正价值追求,纯洁思想道德。(四)增强业务能力。爱岗敬业是做好本职工作的起码要求。既然选择了法官这一职业,青年法官就应该热爱这一行,身担人间的道义,解的是烦琐复杂的千缕万结,手握的是生杀予夺的重权,青年法官就应当刻苦钻研,不断加强业务素质。由于司法活动主要是法官来独立完成的。这就要求青年法官对法律知识必须具有超乎律师、当事人和普通群众的广泛精深的理解。专业知识的丰富,不只是要求熟悉法律原则、法律条文和立法精神,更要求通晓法律规定背后的法源、法理、拓宽理论和视野。青年法官还应当具备积极的实践精神和丰富的审判经验。法律本质上是应用科学,提高业务素质,才能保证办案质量,是法官的职业本身的基本要求,案件的好坏也直接影响着法院的声誉与威望。只有把业务素质提高了,也才能提高工作效率,不拖拉,机制不断运转,纠纷不断得到解决,提高的是效率,办的是铁案,这样才不愧为一名合格的青年人民法官。(五)清政廉洁、秉公办案、洁身自好做到司法公正。廉洁是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的基石。司法廉洁与否,关系到公平正义能否实现,关系到人民司法事业的兴衰成败。公正是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的灵魂。法官只有公正司法,才能真正发挥法律的矫正功能,从而化解纠纷,处理矛盾,纠正失范,制裁不法,为社会消除不和谐因素。使权力被规范、利益有保障、纠纷可诉求、秩序得维护。做到有法必依照,执法必严,严格依法办案。在审判实践中,不能孤立办案、脱节大局、脱离实际办案,要把严格依法与公正、正义有机地结合起来。平等地对待双方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平等地保护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这是保证司法公正的前提。增强审判的透明度,不仅形式公开、裁判结果公开,而且要把确认证据的过程、评判证据的理由、证据争议的焦点,都在法庭上公开。形象公正。人民法院的执法形象是通过每个法官的具体形象来体现的,青年法官在执法中表现出来的思想理论、文化水平、法律素质、修养乃至仪表举止是否体现公正、廉洁、依法、文明,直接关系到法院的形象问题。因此,青年在庭审时一定要遵守“庭审行为规范”,法庭外一定要避免与当事人单独接触,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因为社会上各种腐败毒汁,像个大染缸,无时不在侵害着每个人的肌体,青年法官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但是法官是正义守护神,廉洁直接关系到公众对法官裁判能力的信任与否,进而影响到公众对司法制度的信任感,因此青年法官必须清正廉洁、铁面无私、刚正不阿。在金钱面前不动心,经受得住金钱的诱惑,甘于清贫,拒绝办“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要做到公正审判,因此,青年法官更应当有舍身求法的精神,不畏权势,以法律斩断一切压力,拒绝办关系案,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护法律的尊严。坚持司法为民,为民是法官核心价值观的主题。是有效抵制各种错误思想和观念的干扰与侵蚀的“特效药”。因此,为人民掌好审判执行权,用好审判执行权,文明执法,热情为人民服务是法官执法的基本准则。但是,目前青年法官队伍中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特权思想,对当事人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态度,动不动就对人民群众摆威风,工作作风简单粗暴,导致人民群众不满意,影响了人民法院和青年法官的形象。因此,应该随时提醒自己,当好人民的公仆,对当事人的来访做到热情周到,用关爱的问候化解当事人的心,在办案执法过程中既不丧失法官的威严又要热情周到,细心耐心,绝不随意执法,对当事人冷漠、生硬、横蛮、推委、大吼大叫、胡乱骂人,或故作深沉、高人一等,态度冷漠。总而言之,青年法官一定要当好公仆,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坚持把人民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把青年法官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融入到履行审判执行职能实践中,才能实现经常化与具体化。为此,要特别注重把学习培育渗透到人民法院日常工作和重大审判活动之中,把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集中清理涉民生执行积案等重大活动作为抓好学习培育的重要载体,锤炼磨砺,检验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成效。首先,要坚持职能性与政治性相结合,突出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把服务大局作为培育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其次,要坚持司法性与人民性相结合,彰显为民情怀。要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积极推行马锡五式审判方式,开展巡回审判,强化司法调解,完善为民举措,彰显司法为民情怀。再者,坚持专业性与群众性相结合,强化公正意识。审判的生命是公正,人民法官要坚持群众路线,认真倾听民声、了解民意,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审判追求,不断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最后,坚持职业性与开放性相结合,锤炼廉洁作风。青年法官个人的言行和个案的裁判结果,往往可能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因此,青年法官更应该谨言慎行,坚守秉公执法、无私无畏的职业道德,陶冶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始终做到公正廉洁执法,以良好的形象赢得社会和公众的尊重。作为青年法官,为祖国的各项建设事业保驾护航是青年法官的神圣使命,为老百姓排忧解难、惩恶除暴、弘扬法制、维护稳定是法官的日常工作,因此,青年法官更应该自觉遵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法官职业道德基本标准》、《法官法》及法官行为规范等有关规章制度,在“八小时之外“也能做到君子独善其身,无论在何场所,任何时刻都注意和保持法官形象不变,洁身自好,修身奉法。(六)关注利益诉求,优化培育环境。青年法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其最终目的是提升青年的精神境界,从而为社会主义司法事业做出贡献。人民法院要以人为本,关注青年法官工作、学习与生活中合理的利益诉求,优化培育环境。在工作中,人民法院要为青年法官创造更多锻炼和展示自己的机会。在学习中,要给青年法官提供更多的培训、继续教育和进修机会。在学术研究中,要给青年法官创造良好的学术氛围,提供与法律专家交流的机会。在生活中,要多给青年法官关注和爱护,帮助青年法官解决生活中的困难,解答思想上的困惑。人民法院要不断改善青年法官的生活条件和工作环境,使青年法官工作、学习、生活中没有后顾之忧,安心于三尺审判台,安心于执法办案。(七)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培育合力。事实表明,人民法院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决定了青年法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最终效果。人民法院要建立健全党组统一领导,构建政治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各庭室单位具体实施、全体青年法官共同参与的培育体制和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培育合力。基层党小组要发挥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将青年法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与审判执行工作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融为一体、相互促进。尤其是党员青年法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以人格魅力引领法院风尚。人民法院要深入挖掘青年法官中的先进典型,发挥本院局域网和法院内网等网络媒体的传播功能,大力宣传先进典型,评选表彰道德模范,在青年法官中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风气。 结语 总之,时代在激励着青年法官,法治正需要青年法官,人民离不开青年法官,青年法官要按照强化自身,强化本职工作,应对社会的要求,把公正、廉洁、为民作为人民法官共同遵奉的核心价值观,以日常的审判工作将自己对公正、廉洁、为民的理解融化在自我严格要求、维护当事人权益、实现社会正义的过程中,把树立和践行核心价值观的过程,当做陶冶情操、加强修养、完善自我的过程,始终保持崇高的职业操守和司法人格,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青年人民法官既是传播法律的使者,也是涵养道德的楷模。 责任编辑:
李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