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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邹碧华精神”看司法工作的坚守
作者:王健运   发布时间:2015-06-17 13:12:09


    2014年12月10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碧华猝然辞世,整个法律界甚至是整个社会都为邹碧华的匆匆离世感到悲恸、惋惜。人们在总结和评价邹碧华的一生时,渐渐发出了一声“法官当如邹碧华”的感慨。

    一个法官的不幸离世,不仅引起了社会强烈的反响,更是在业内业外不约而同的快速形成“法官当如邹碧华”式共识,这在当下的舆论环境下实乃不易,更是罕见。细细品味,深刻体会,我们不难发现这不仅是对邹碧华一生光辉业绩和崇高品质的最高赞誉和最佳注解,也是当前社会大众对法治和法官的认知和期待。

    邹碧华,江西奉新人,生前为上海市高院副院长,同时兼任华东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市第九届青联委员、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2006年当选“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上海市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作为一名学者型法官,他不仅推动上海法院司法改革前行,更是将各类经验及时转化成学术成果,为我们留下了不少的学术著作。回溯邹碧华不长却极富厚度和强度的一生,笔者发现,邹碧华身上有太多优秀的品质,甚至完美到难以找到一丝瑕疵。不论作为一名领导、法官,还是作为一个儿子、丈夫、父亲,抑或是作为一位师长、朋友,邹碧华在这些角色身份上投射出来都是忠诚为民、清正廉洁、刻苦求新、甘于奉献的形象,不管在任何一个维度,邹碧华的精神都向外散发着正能量!笔者有幸与邹碧华都是江西人,在深刻学习其先进事迹的同时,发现其精神内涵总是与红土地的基因有着血脉相连的关系,笔者试图通过红色基因来释义“法官当如邹碧华”。

    “红色基因”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内核,是中华民族的精神纽带,孕育了光照千秋的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抗洪抢险精神、抗震救灾精神、北京奥运精神、载人航天精神,在艰苦奋战的年代,激励人们不畏惧、不消沉、不退缩,用鲜血和生命、用信仰和决心开创了新中国;在改革攻坚的年代,鼓舞中华儿女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用勤劳和智慧、用坚定与执着复兴中华。江西红色基因是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的源头,集中体现了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苏区干部好作风的共性特征。省委书记强卫高度概括了江西红色基因的内涵,即信念坚定、纪律严明,对党忠诚、一心为民,艰苦奋斗、勇于牺牲,实事求是、勇闯新路,清正廉洁、无私奉献。

    历史已经证明,红色信仰、红色基因一旦失去,社会将失去凝聚力,前进动力将会变弱甚至失去。今天中国社会生活中出现的诸多问题,与此息息相关。对个人来说,如果没有明确的信仰,就会在混沌的生存状态中失去自我;对国家和民族来说,如果没有信仰作支撑,就无法实现真正的复兴和繁荣。我们已经走出了物质贫困的年代,我们不能再走进精神贫困的年代。社会转型期的中国尤其需要提升对红色信仰的守望、对“红色基因”的传承。法治建设如火如荼,司法改革层层推进,这些都需要“红色基因”的传承,作为江西红土地出去的邹碧华,其到处被传诵的先进事迹始终都带有一抹红色,其精神也继承并发扬了江西红色基因,验证了红色基因的深刻内涵。

    信念坚定、一心为民  

    信念坚定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它来源于理论上的武装。没有先进理论武装的党,不可能是先进的党;没有先进理论武装的共产党员,就不可能有坚定的信念。作为一个法律人,邹碧华从儿时就确立了要为中国法治事业而奋斗的信念,并且用一生为之奋斗。邹碧华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并先后在这所国内顶尖学府获得法学硕士、博士学位。本科毕业后,邹碧华进入上海高院工作直至去世,在这26年里,从担任书记员一步一步直到担任高院副院长。可以说,邹碧华的一生都奉献给了中国的法治事业,他也从不掩饰自己对法治事业的热爱。他曾说:“人的一生,都有一个需要坚守的价值。理想的完满人格,应当是破除自我,将自己融入到人民中,融入到祖国的法治中。无我,党的事业不朽,如是我心。”

    司法为民从始至终都是法院干警孜孜不倦的追求,而邹碧华同志在为民路上更是将其演绎到了极致。“要做一个有良心的法官”一直是邹碧华秉承的信条。面对当事人,邹碧华总是真诚、和善,甚至像亲人一样。对于孩子因输血感染艾滋病去世的当事人,邹碧华大年三十带着多名法官前去慰问,对当事人说:“你孩子没有了,我们法官就是你的亲人。”对于罹患白血病被父母丢弃的5岁孩子,邹碧华带着承办法官一起寻找法律资源,联系社会部门帮助,连续三天三夜追踪孩子父母下落,最终让孩子的父亲承诺拿钱养育孩子。孩子的爷爷奶奶得知邹碧华去世后表示:“无论如何我们也要去送恩人最后一程!”

    2008年9月,沃根生83岁的老母亲居住的阁楼起火,老人不幸葬身火海。沃根生悲痛不已,认为物业公司应对火灾承担责任,于是将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但由于缺乏证据,沃根生最终败诉了。判决以后,他不服,一年接着一年上访。邹碧华得知这个情况后,主动接待了沃根生,并提出要去现场看看。来到现场,邹碧华弓着腰一级一级走上发黑的楼梯。阁楼很矮,邹碧华的头几乎要碰到楼顶的横梁,他非常认真地听完沃根生的讲述,神色却变得越来越凝重。回来后,他对信访法官说:“这个案子的判决没有问题。但我们做法官的既要善解法律,也要善解人意。这样一位60岁的老人为了母亲的事四处奔波,我们一定要将心比心,要让他感受到法律对人格、对情感的尊重,这才是法律真正强大的力量。”在邹碧华的直接指导下,信访法官联系了街道、电力、消防等多个部门,为沃根生仔细分析了起火原因,并协助沃家修缮了阁楼。沃根生非常感动,拉着我们信访法官的手,连声道谢。2014年12月15日,当他听到邹碧华去世的消息后,夫妻俩连夜从外地赶回上海,但还是没能赶上追悼会,他们难过地说:“一直希望能有机会当面谢谢邹院长,但再也不会有这个机会了!”言语间,那神情,痛到了心底!

    无论是在其担任书记员、审判员,或是升任领导干部之后,他始终把司法为民这一宗旨放在首位,着力解决涉及民生案件,关注弱势群体利益。邹碧华用他的一言一行,影响着身边的每一个人,塑造着法官的良好形象。

    艰苦奋斗、甘于奉献

    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精神,是共产党人独有的标志,铸就了我们的党魂。邹碧华继承发扬了这一红色基因,他勇于结合新的历史使命和时代要求,继承弘扬革命先辈的优良传统,强化真抓实干和敢于担当的精神,踏石留印、抓铁有痕,以实干取得实效、创造了许许多多的战绩。

    邹碧华经常性地工作到凌晨几点。客观地说,像邹碧华一样对于许多工作事必躬亲、亲力亲为的领导,并不多见。也恰恰因为如此,让他对法院的各项信息系统、服务平台了如指掌、运用娴熟。他主导下的许多法院工作创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开全国之先河。他曾说,学习的时间一定能挤出来。他的同事回忆,在一次飞机误点的等候过程中,大家都在焦虑、抱怨,而邹碧华却能安静地利用这段时间看书。在繁忙的工作之余,邹碧华发表了大量的论文和专著。而他那部被全国法院引为民事审判范本的《要件审判九步法》,也是他在极少的业余时间内用数十年的审判经验和思想精华浇灌而成。

    邹碧华常说“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他始终将自己的人生箴言贯彻在工作生活中。很多人说,邹碧华不仅智商高,情商也高,沟通管理,往往事半功倍。站在对方角度考虑问题,体会他人的情绪,理解他人的感受,这是邹碧华的同理心。他在一次演讲时曾说,我们需要一个有同理心的社会。在我看来,这种同理心蕴含着深刻的奉献精神,他要求法律人应当站在对方的角度看问题,思考自身应该少一点。邹碧华将同理心倾注到法院管理当中,唤醒法院干警内在的激情。走进长宁法院,我们看见,他压缩会议室等公共空间,给每个法官分隔出独立办公室,面积虽然狭小,但这是要“创造条件,维护法官的职业尊荣”;立案大厅分隔出一个个独立小隔间,保障当事人的隐私权,也让当事人感受尊重;甚至,连食堂餐桌设计他都强调要人性化,要保持一定宽度,以免不熟悉的人面对面吃饭,心生尴尬。邹碧华面对工作和生活都是这样一个“燃灯者”甘于奉献的姿态。

    清正廉洁、刻苦求新  

    清正廉洁,是共产党人应有的政治品格,是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体现。邹碧华同志时刻铭记司法权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正确处理了公与私、情和法、利和法的关系,清正廉洁,遵从法官道德,恪守职业良知。他担任法官22年,从案件审判到法院管理,从民商领域到司法改革工作,经历多次职务和角色的转换,他始终严于律己、坚持原则、清正廉洁,对家属子女要求严格,保持了一名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的本色。

    刻苦求新是共产党人不断取得胜利的法宝,“法官当如邹碧华”精神就蕴含着这一红色基因。邹碧华在工作中总是方法多,勇于探索,刻苦求新,善于改进工作机制,这是长宁法院很多人对邹院长的印象。到长宁法院后,他大量旁听了大家的接待,并发现了一个问题,很多当事人来到法院得不到妥善的接待,于是情绪激动的事件不断发生,最后矛盾加剧,与法院形成了对抗。这是不应该发生的“低级错误”,他要改变这种状况。于是,他推出了《群众接待场景65例》。这65例包含了立案、审理、执行、信访等程序的各个环节,大到群体人员在立案大厅聚集,小到当事人要求修改笔录,事无巨细,每个都列出了正确的做法,并说明理由。这65例场景,就像一面面镜子,让我们每个法官检讨着自己的一言一行,也让我们在接待群众时,多了几分自信和从容。

    邹碧华还一直致力于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设,十分重视发挥律师推动法治建设的作用。在长宁法院工作期间,他主导制定了《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得到了法律界特别是律师群体的的广泛认可和称赞。他还推动建立了律师诉讼服务平台,使律师能够更加便捷、顺畅地参与诉讼。事实上,当前法律职业共同体尚未完全形成。在刑事诉讼中,律师“死磕”法官的事情时有发生,法官和律师缺乏应有的信赖。邹碧华认为,法官与律师的相互尊重是良性互动关系的一个起点,律师对法官的尊重程度代表着法治的发达程度。正是他的这种远见卓识,不仅让他个人受到了赞誉,也引起了整个法律界对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深思和共鸣。

    邹碧华在司法改革中的刻苦求新的精神,更值得称道。上海市是司法改革的第一批试点地区,而邹碧华则是上海司改的主要操盘手之一,全国都在关注上海法院的做法和成效。面对改革的艰难与非议,邹碧华从未退缩。他说,改革怎么可能不触及利益,怎么可能没有争议?对上,该争取时要争取;对下,必须要有担当,无论如何,都不能让那些在一线辛苦办案的老实人和年轻人吃亏。背着‘黑锅’前行,是改革者必须经历的修行。”为此,他极力主张避免搞‘一刀切’,一定要制定一个科学的考核标准,让真正胜任审判工作的优秀法官进入员额。”他也用这种担当精神鼓励着司改的战友:“哪儿有把船划到江心就弃桨投江的道理,走上这个岗位,就得承担起这个岗位的使命与责任,决不能让我们现在的改革努力,变成未来的改革对象。”邹碧华的担当,一直引领着上海司改走在全国的前列。全国其他地区的司法改革也从上海法院的探索中不断汲取营养。

    斯人已逝,你已走远,但你却不会独行,你继承和发扬的“红色基因”已经生根发芽,植在了我们年轻法律人的心中,我们会坚定的传承下来,接力您身上所散播的光亮。

   (作者单位: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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