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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山法院司法救助雪中送炭情暖民心
发布时间:2015-06-18 14:33:20
本网讯(罗焘) 6月16日,从广西区凤山县人民法院接过司法救助金8500元时,陈某不禁感动得老泪纵横。一起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而让申请人生活陷入困境的健康权纠纷执行案件就此划上圆满的句号。 出生于1949年的陈某已是两鬓斑白,身板不再挺拔。2014年某天,陈某与邻居王某因琐事争吵起来,年轻气盛的王某把陈某打伤。法院判决王某赔偿陈某医疗费、伙食补助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9000多元。该案申请到法院强制执行后,执行人员通过走访,了解到被执行人生活十分困难,依靠低保生活,因家境贫寒,三十多岁了还没娶上老婆,执行法官还调查到,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没有履行能力。陈某因为住院治疗已经债台高筑,自己没有劳动能力,妻子又体弱多病,生活陷入了困境。针对陈某的上述情况,凤山法院立即为其申报了司法救助金,并成功救助了8500元。 近两年来,广西凤山县人民法院运用司法救助途径,对一些生活特别困难,同时被执行人又没有履行能力的申请人进行司法救助,极大程度上缓解了当事人的生活压力,体现了法院的人文关怀。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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