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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陵法院构筑救助体系妥处涉老案件
发布时间:2015-06-09 16:02:25
本网讯(陈广兴) 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涉老案件中,坚持“优先立案、快速审理、优先执行”的原则,着力构筑全方位司法救助体系,有力保障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实施立案调解。该院成立了婚姻纠纷案件立案调解组,实施立案调解,立案调解的周期一般不超过半个月。 实施庭前调解。该院将调解关口前移,主动与基层组织紧密联系,充分发挥其特长,协助法院开展调解工作。 实行委托调解,促成亲情回归。该院根据案件的情况采取委托调解,淡化“官司”氛围,将案件委托给予当事人关系比较密切的群众自治组织进行调解,力促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提高调解的成功率。 实行案后回访。对较复杂、易反复的案件,该院实行不定期回访制度,督促当事人按时履行赡养义务。 截至目前,该院今年共受理涉老案件120件,审结120件,审结率达100%,调撤率达90%以上,为老年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5万多元,且无一强制执行。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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